招标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32-00018
预算金额26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3
公告正文
经开区预期成果提交表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成果清单 | 要求完成数量 | 阶段性成果 | |||
第1-3月 | 第4-6月 | 第7-9月 | 第10-12月 | ||||
1 | 调度分析管控及调度会 | 管控调度 | 30 | 7 | 8 | 8 | 7 |
调度会材料 | 20 | 5 | 5 | 5 | 5 | ||
2 | 研判分析 | 周报 | 40 | 10 | 10 | 10 | 10 |
月报 | 12 | 3 | 3 | 3 | 3 | ||
年报 | 1 | 0 | 0 | 0 | 1 | ||
专项报告 | 8 | 2 | 2 | 2 | 2 | ||
3 | 现场锁源 | 巡复查问题 | 4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无人机巡查 | 40 | 10 | 10 | 10 | 10 | ||
污染源地图 | 30 | 7 | 8 | 8 | 7 | ||
4 | 多元化溯源 | 现场便携快速检测 | 200 | 50 | 50 | 50 | 50 |
红外热成像 | 20 | 5 | 5 | 5 | 5 | ||
走航车检测 | 28 | 7 | 7 | 7 | 7 | ||
水质指纹检测 | 50 | 12 | 13 | 13 | 12 | ||
5 | 水质监测 | 半月例行检测 | 480 | 120 | 120 | 120 | 120 |
★二、组织管理及保障
(一)团队保障要求
在沈阳组建7人的本地化专业技术团队,包括:
1.项目负责人1人;
2.研发部2人;
3.监测治理部4人。
(二)设备保障要求
为保证该项目的科学、精准锁源要求投标人利用先进设备监测水体质量、寻找污染源头,靶向锁定污染源。要求提供以下设备:
1、可见光无人机1台;
2、红外无人机1台;
3、水质走航车1台;
4、现场便携式检测设备(电化学)1台;
5、现场便携式检测设备(化学)1台;
6、流速仪1台;
★三、项目验收
(一)考核验收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验收:
项目数量:每项工作都按照规定数量完成,没有出现漏项、数量不够。
项目质量: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二)考核验收方法及程序
1、项目团队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文件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准备验收材料;
2、项目团队对验收材料进行自查,如有问题进行修改,如无问题提交验收申请;
3、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检查验收材料,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4、如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本合同规定或服务方案相关规定的,支付该项服务阶段性总价5%—10%的违约金。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12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包含本项目所需资质,以提供资质附表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 刘晓峰024-2536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8011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刘莹、杨洋
电 话: 024-2388338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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