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乐喜施肥料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
金额
3697.7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zc210127
预算金额369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郁女士0531-81272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ZC210127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济南乐喜施肥料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 转让底价 3,697.78167万元
挂牌日期 2021-09-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0-26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金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4,108.6463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9-30
挂牌公告期 1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主要包括位于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标的需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标的情况: (1)工业用地使用权 地块一: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07)第054号,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7年6月30日,使用权面积:55698㎡。 地块二: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06)第0806125号,用途: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8年12月31日,使用权面积:8646.95㎡。 该标的土地存在占用情况,占用情况需买受人前往实地勘查了解。 (2)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 平国用(2007)第054号土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共计71处。其中有证房产6栋,包含厂房、传达室、办公楼等,建筑面积共计18622.33㎡。其中证号为:平房权证东字第0058号房产产别为股份制房产,证号为平房权证东字第0058-1号房产产别为股份合作制。 无证建筑物、附属物,共计5栋,包含简易棚、附属房餐厅、仓库、配电室等,建筑面积共计676.86㎡。 平国用(2006)第0806125号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共计12处。其中有证房产10栋,包含工业厂房、厂房等,建筑面积共计2101.01㎡。 无证无证建筑物,共计2栋,包含厂房等,建筑面积共计687.91㎡。 (3)其他附属物 附属标的为位于济南乐喜施肥料有限公司厂内观赏石、树木、厂区道路、围墙等资产。 其他详情见鲁金诚估字【2021】第001号评估报告。 (4)济南乐喜施肥料有限公司截至到2021年6月15日尚欠各类税款3516011.09元,具体欠税金额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该标的物地块一现由济南龙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租赁期:2019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该标的物地块二现由渠延江租赁使用,租赁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3、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数量、面积、外观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标的数量大、时间久,可能存在标的披露数量、规格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不存在,或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实际一一对应,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 5、标的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部分存在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房地产面积差异、维修、运行等情况均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不作担保和承诺。如有自然损坏的情形,委托方不负责修复。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部分标的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 7、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8、标的查看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9853163302。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委托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原产权人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缴费义务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所涉及的产业定位、限购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由受让方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标的过程中,标的存在纠纷或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19853163302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郁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杨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9853163302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评估报告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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