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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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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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
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旅游区临海新城,北至海轩道,南至海鸿道,西侧富盛路,东侧日盛路。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21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530 平方米,最高层数五层,地下一层,最大高度约 23.2米,最大单体跨度约 24 米,基坑最大深度6 米。具体详细情况见施工设计图纸。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获得天津市金奖海河杯、获得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配合发包人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标识三星级认证标识。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150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延迟超过10 天,招标人有权将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施工,实际发生的费用上浮20%后由投标人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材料供应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采
机械供应:本工程所有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安全、文明施工:①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及时与招标人签定《安全协议书》,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②投标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招标人对工程项目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违反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招标人可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的处罚金额向投标人收取违约金。③投标人在施工现场财产的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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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石方工程。具体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后附招标清单综合单价表及施工图。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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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并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重伤率为0%,死亡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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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预付款:无
工程进度款:
按合同约定时点,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招标人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扣除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向投标人支付。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不能因工程进度款未支付而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
招标人向投标人拨付应付工程款时,先行拨付农民工工资,待农民工工资支付后,再拨付剩余的工程款。无应付工程款或应付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投标人应汇入资金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投标人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投标人需每月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农民工工资审核单、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确认表,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办理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资金手续。投标人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须向招标人提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转账凭证。
投标人应于每月15日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向招标人报送下月(季度)施工计划,以下付款均是在招标人从发包人处收回相应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进行。
A、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全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取得地基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项目管理单位认可,待完成发包人工程款审批流程、财政拨款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招标人按已完工程量对应进度金额的35%支付给投标人(其中人工费部分按月足额支付);
B、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7个月内分三笔支付后续工程款,每笔支付后续工程款约 33%,支付时间分别为第13个月月底前、第 25个月月底前、第37个月月底前。
C、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的工程款比例不超过发包人支付给招标人的工程款的比例。如出现发包人逾期付款的情况,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向发包人收款。
D、实施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工程款、材料设备款、机械租赁费等均来源于发包人,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发包人的支付风险,一旦发包人延迟或未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主张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项,也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E、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方能支付相应工程款。
F、人工费用按月拨付,人工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比例不超过《合同清单综合单价表》中人工费占比。
支付方式:电汇、承兑或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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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含土石方施工,无不良信誉记录,且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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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分包商登录(https://ec.minmetals.com.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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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2-2436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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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向公司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1 万元及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账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200178540105250213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津东支行,联系人:夏昕,联系电话:022-24352225。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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