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安县中心】红安县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30红安县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30(HBHA-202403FJ-00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470.2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a-202403fj-004001001
预算金额1470.23万元
招标公司红安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楚红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喜平133671350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30红安县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30(HBHA-202403FJ-004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403FJ-00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30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楚红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杏花乡杏花社区原新村小学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546.74平方米(折合8.32亩),设置9个教学班,可容纳270名学生就读。规划总建筑面积3929.59平方米,其中:1、地上幼儿园单体建筑面积为3713.59平方米,地下一体化消防设备建筑面积为216.00平方米;2、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筑消防高度11.94米,建筑最高点高度15.34米,属多层公共建筑。设计停车位7个。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承担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服务和施工。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1470.23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470.23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3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378.31万元,预备费最高限价为:68.92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03 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财务要求: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方提供)3.1.5、信誉要求:①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1.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 证;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 证;③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④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6日至2024年03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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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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