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7:51:55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801336】FGQB-0099号、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612638】FGQB-0098号、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519341】FGQB-0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801336】FGQB-0099 号、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612638】FGQB-0098号、川投资备【2304-511504-04-01-519341】FGQB-0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高新区中水回用交通桥工程。总投资合计约9.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8.12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配套主管道及分支管道约60公里,新建加压泵站、沿途洗车场、再生水取水点配套设施工程。
  (2)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5.2 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新建配水干管、 末端配水管网、再生水配套设施,新建泵站、水池、取水点等设施,对坤泰湖水库进行整治,对鸳溪河河道进行清淤,改新建拦河坝、治理溪沟岸线,对水体进行净化。
  (3)高新区中水回用交通桥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00万元。新建桥梁两座及配套设施,桥梁全长220米,宽度9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60日历天;节点工期详见合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安装工程设计、景观设计、环境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以及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安装工程、景观工程、环境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项目占用资金利息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3亿元及以上、含排水管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3亿元及以上、含排水管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牵头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筹资企业(含金融投资机构等)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1 20:00 至 2023-04-2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