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
编号:NJHW-190123-3
1. 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NO.2015G61地块项目所需C、D、E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建发改[2016]054号 |
项目名称: |
NO.2015G61地块项目 |
项目地点: |
建邺区河西南部鱼背地块 |
标段名称: |
C、D、E地块变配电设备采购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居配电及外线接入工程所需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及配套相关服务 |
招标数量: |
1批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金来源: |
混合 |
合同估算价: |
18107.07(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无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8-01 至 2022-12-3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与本次招标同类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②其他条件:无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②其他条件:无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其他条件: 无 | ||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 ||
其他信用条件: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a、提供本次投标人的有关安装、质检、安监等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姓名、年龄、从事本专业的工龄、职称、资格证书及参加类似项目的经验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b、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提供租赁合同要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文件均以供应商库信息为准】; c、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2023-01-04 至 2023-01-09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1-17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③2018-10-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7.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且为资格预审,凡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资料,除注明以供应商库中挑选相应的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外,其余证明材料均以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三单元1001室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室 |
邮编: |
210019 |
邮编: |
210036 |
联系人: |
施楠 |
联系人: |
刘敏 |
电话: |
025- 89698500 |
电话: |
025-83325697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lium@jcec.cn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 http://221.226.86.168:8081/Authorized/DownloadFile/B08A82F0-5E6F-4C4F-B496-B9C52ED059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