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郴土挂告字[2024]054号)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3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侯爱军07352362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郴土挂告字[2024]054号)
郴土挂告字[2024]054号      2024年12月11日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郴州高新区2023年1号宗地 宗地总面积:  13957.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苏仙区白露塘镇柿竹园村
年限:  30年 容积率:  0.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3957.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303424BA0361
起始价:  43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01月06日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06日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6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郴州高新区2023年1号宗地 号地块:2024年12月31日 12时00分2025年01月08日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1、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用于建设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且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竞买人持《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参与竞买(《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3.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封闭运行受理竞买申请、组织竞买并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430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以内约定);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土地成交价款溢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缴清。溢价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根据竞得人的申请,允许在1年内分期缴纳,但要按规定支付分期缴纳的利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自 2024年 12月16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 年1月6日 17时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至 2025 年1月8日 10时。 十一、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竞得人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成交确认书(网挂)》样本,在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有关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二、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进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net)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 (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5—2369360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三)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新区管委会208室 联系电话:18673503124 (四)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899121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联 系 人:侯爱军
  联系电话:07352362797
  开户单位: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