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定县2022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泸定县2022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泸定县2022年政府闲置公房、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打捆建设比选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___《泸定县2022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泸定县2022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泸定县2022年政府闲置公房、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打捆建设__《泸定县2022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泸定县2022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泸定县2022年政府闲置公房、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打捆建设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项目名称 | 《泸定县2022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泸定县2022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泸定县2022年政府闲置公房、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打捆建设《泸定县2022年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泸定县2022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泸定县2022年政府闲置公房、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打捆建设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836-3122430 | |||||
比选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10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周敏 | 项目负责人 | / | /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41150 | ||
专职技术人员 | 申志强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71593 | ||
专职技术人员 | 黄麟 | 专职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招标 | 副高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80039 | ||
专职技术人员 | 申伟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90017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成都腾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和3.6要求 | |||||||
四川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建烨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科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和3.6要求 | |||||||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四川祥瑞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不满足3.2和3.3要求 |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不满足3.3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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