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年)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03.7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zb2024139
预算金额203.71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老师021-2234006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琛135640374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年)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B202413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年)项目(土建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3.71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在飞行区北调节水池南侧土面区内新增不少于1868 平方米的充电专用 停车场,道面结构拟采用沥青道面;配套消防安防设施(灭火器材、监控摄像头),新建充 电设施基础、配电设施敷设休息驿站电力电缆,路灯电力电缆同时新增员工休息驿站、LED 路灯以及相应电缆、电力排管的敷设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 年)项目(土建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年)项目(土建施工))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 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 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 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恒通路222号1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恒通路222号18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新增(2024-2025年)项目(土建施工)招标人为上海 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YZB2024139 2.2建设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道面1868m°、充电机及充电桩基础,监控云平台接入,设备 标识标牌、引导指示牌、防撞柱、车挡、智能电表、土建安装机配套工程(道面开挖、管线 敷设、水泥基座制作、油漆涂刷、道面处理、道路照明以及休息驿站)等。 2.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4项目地址:虹桥机场飞行区北调节水池南侧土面区 2.5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6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飞行区北调节水池南侧土面区内新增不少于1868平方米的充电 专用停车场,道面结构拟采用沥青道面;配套消防安防设施(灭火器材、监控摄像头),新 建充电设施基础、配电设施;敷设休息驿站电力电缆,路灯电力电缆;同时新增员工休息驿 站、LED路灯以及相应电缆、电力排管的敷设安装等。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 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 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9投标最高限价:203.71万元(含税)。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2.10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如有)。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若总施工工期与计划开始、完工日期不一致,以总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 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 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 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到 2024 年 9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 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通路222号1802室)领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 币 1000 元(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 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9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恒通路222号18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上海机 场集团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昆路588号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021-22340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18楼 联系人: 孙琛、徐慕曾 电 话: 13564037472 电子邮件: 5456484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练≯(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长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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