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轨道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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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8]6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轨道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2.2 建设规模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线路始于里湖新城中轴,设起点站里湖新城站,出站后线路经里湖新城中轴西街、环镇北路、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敷设,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 9.834km,其中地下段长 1.24km,双线桥梁段总长 1.462km,单线桥梁段长 94m(右线长 94m、左线长 94m),全线设车辆基地一处;线路最小曲线半径为 44m,最大纵坡为 45.5‰;车辆采用 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车辆,采用氢燃料电池+钛酸锂电池供电方式,车辆编组为 3~5 模块。轨道型式主要有高架短枕承轨台式整体道床轨道、路基短枕承轨台式整体道床轨道、混行地段沥青混凝土铺装整体道床轨道、矩形隧道短枕式整体道床轨道。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6,445.00(元)。
2.3服务期
计划施工检测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或完工)验收止。
2.4项目服务内容
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含钢轨、扣件、轨枕等)、实体检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注:2023 年 3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由于新旧资质的衔接,如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其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则视为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3.3.1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工程质量检测,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人员要求:
3.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3.6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类似业绩或专项检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检测服务合同,如提供的合同未能反映要求的内容的,可另再提供业主证明。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或专项检测业绩须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
注:“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城市快速轨道系统。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纸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nanhaitietou.com/及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zbdl.com/)上发布。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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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8]6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轨道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2.2 建设规模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线路始于里湖新城中轴,设起点站里湖新城站,出站后线路经里湖新城中轴西街、环镇北路、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敷设,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 9.834km,其中地下段长 1.24km,双线桥梁段总长 1.462km,单线桥梁段长 94m(右线长 94m、左线长 94m),全线设车辆基地一处;线路最小曲线半径为 44m,最大纵坡为 45.5‰;车辆采用 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车辆,采用氢燃料电池+钛酸锂电池供电方式,车辆编组为 3~5 模块。轨道型式主要有高架短枕承轨台式整体道床轨道、路基短枕承轨台式整体道床轨道、混行地段沥青混凝土铺装整体道床轨道、矩形隧道短枕式整体道床轨道。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6,445.00(元)。
2.3服务期
计划施工检测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或完工)验收止。
2.4项目服务内容
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含钢轨、扣件、轨枕等)、实体检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注:2023 年 3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由于新旧资质的衔接,如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其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则视为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3.3.1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工程质量检测,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人员要求:
3.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3.6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类似业绩或专项检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检测服务合同,如提供的合同未能反映要求的内容的,可另再提供业主证明。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或专项检测业绩须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
注:“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城市快速轨道系统。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纸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nanhaitietou.com/及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zbdl.com/)上发布。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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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t\t\t | \t\t\t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t\t |
\t\t\t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t\t\t | \t\t\t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t\t\t |
\t\t\t邮 编:528200 \t\t\t | \t\t\t邮 编:528200 \t\t\t |
\t\t\t联 系 人:范先生 \t\t\t | \t\t\t联 系 人:梁小姐 \t\t\t |
\t\t\t电 话:0757-85856659 \t\t\t | \t\t\t电 话:0757-83789950-605 \t\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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