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活动安保装备设施租赁(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845-GXJZ)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41.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845-gxjz
预算金额341.35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艳刨1527788422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重大活动安保装备设施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845-GXJZ 
    项目名称:重大活动安保装备设施租赁
    预算总金额(元):3413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重大活动安保装备设施租赁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1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3413500
合同履约期限:2021年东盟博览会安保任务期间(或按采购人时间要求进行调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供应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于2021年8月12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亲自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递交;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方式二:邮寄,(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1号楼五层509号房 ;收件人:黄艳刨;联系电话:15277884226
2、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及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信息注册录入。
5.如遇到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根据南宁市政府决定,甲方有权:(1)在未确定中标单位时,发布公告取消此次采购任务;(2)已确定中标单位的但未开始履行合同的,终止合同履行;(3)合同已履行部分的,按已履行部分协商解决。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91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1号楼五层509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艳刨              
    项目联系方式:15277884226 
附件信息:
定稿(8月12日9时30分)南宁市公安局重大活动安保装备设施租赁(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845-GXJZ)公开招标文件.doc
2.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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