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犹县]上犹县南湖中学第一学生食堂经营权
金额
40.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08-05]
项目编号: | JY22JX07006167 | ||
项目名称: | 上犹县南湖中学第一学生食堂经营权 | ||
标的名称: |
上犹县南湖中学第一学生食堂经营权,挂牌价403,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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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2年08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年08月18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受委托,定于2022年8月19日9时30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开标室举行上犹县南湖中学第一学生食堂经营权公开转让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上犹县南湖中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寄宿式高级中学,学校位于上犹县城迎宾大道199号,交通便利,风景宜人。学校总投资3亿元,占地263亩,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规划78个教学班,可容纳3900人。学校设施一流,功能室齐全,功能设施完善,是我县重点建设的民生工程。学校2022年-2024年每年计划招生990人,2024年预计有学生总数约2970人。2022年-2024年每年计划配备教师80人,2024年预计有教师总数约240人。学校现有两栋现代化食堂,可容纳全体师生共同用餐。 此次转让标的为上犹县南湖中学第一学生食堂经营权,经营场所面积约3700平方米,学校已完成设备的配置,经营方须按现代化标准食堂进行装修及其它建设,装修及其它建设费用由本次转让确定的经营方负责承担。 二、经营期限:3年(2022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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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三、主要服务及要求 1、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经营时间为早、中、晚三餐。 2、经营方的工作人员由经营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租赁者自行承担;经营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经营方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不得将场所分散发包(大厅周围不得设置其他小吃摊点),否则,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的食堂卫生标准。 5、经营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 6、经营方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相关服务。 7、经营方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学校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8、当天剩余饭菜必须倒掉,严禁二次出售。 9、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采用校园一卡通刷卡系统收银。 10、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11、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12、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13、经营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经营方须向学校申请报备师生用餐标准,确保符合师生利益。 14、签订合同时,经营方向委托方一次性缴纳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作为经营期间的押金。经营期间,经营方的押金须保持6万元,乙方违约,委托方书面告知经营方相关事实及理由后,即可直接从该押金划扣相应违约金数额,经营方则须在三日内补足押金缺额。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若经营方无违约,委托方则在经营期结束后十五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给经营方。 15、中标经营者必须对所选择的学生食堂在开业前对该食堂就餐环境按学校要求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投入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并达到A级餐饮单位标准。装修改造项目实施必须接受校方全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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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经营者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具有本次招租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学生食堂经营权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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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七、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需要,参与该项目现场竞价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手机扫描健康码(赣通码和行程卡),二维码显示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⑵扫描非绿码者不得进入招租会现场,须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拍卖会。 ⑶参与招租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八、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竞标前工作时间,标的所在自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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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九、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俞锦文 19807975628 2、代理机构:周女士 13807078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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