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9
镇海炼化电容补偿装置【1919/2-老区供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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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电容补偿装置【1919/2-老区供电设施改造项目】(WZ20220809-2935-938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容补偿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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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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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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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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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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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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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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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补偿装置35kV/3000kVar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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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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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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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电容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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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9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10 投标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具体详细的响应证明,★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3.1.11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电容器检测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质型式试验报告彩色清晰扫描件,满足GB/T 3906和DL/T 604相关要求,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电话。型式试验报告产品与投标物资电压等级 35kV 一致;试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体现全封闭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中集合式电容器、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三者采用油浸式、一体式全密封结构,电抗器应选用与电容器同一制造厂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在容量上允许以大代小。 3.1.12 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电容器检测机构包含: 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科院)、机械工业电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1.13 投标人须提供中压并联电容器成套补偿装置三年以上(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不少于2份合同的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均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必须提供在石油化工行业大型炼化项目中压电容器中标20套以上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清晰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并提供发票验真截图。 3.1.14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 8:00时至2022年7月1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1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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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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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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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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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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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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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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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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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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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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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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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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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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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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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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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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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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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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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644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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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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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766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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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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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da.zhl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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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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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xiaoyx@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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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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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