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接入平台科研仪器设备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计算机办公设备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产品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用户端接入设备ADSL猫光电转换器电信业务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设备更新搬迁工程割接网络调整软件升级施工建设技术改造电信服务数据传输视频传输数字城管VPN光纤城市建设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通信网络规划组织技术方案示意图设备投入应用系统终端设备网络接口业务资料机房线路安装场地协调工作业务开通互联网接入私拉光纤VPN隧道穿透流量接入互联互通点网络节点运营商互联单位IP地址接入装置UPS保障220V稳定电源设备使用设备的用电费用接入服务调配配线室通信线路相关机构人员物业调测通信自由穿透流量核查现场巡检专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动态维护网络接入电话语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除10000号客户服务热线业务咨询查询障碍申告投诉网络连接调通测试组网建议业务受理收费故障申告业务号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割接通信服务互联网服务电子公告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金额
46.0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常采单[2022]0089号
预算金额46.08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朱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519-85588152
中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46.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常采单[2022]0089号
二、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常州市和平北路2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分包:1 服务范围:共计线路31条线路用于接入平台、数据传输等功能 服务要求:提供31条专线宽带,保证日常运行流畅及故障维护。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提供31条专线宽带,保证日常运行流畅及故障维护。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忠宇,朱晓霞,闵国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是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05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 话:0519-8568291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2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项目分项报价表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yzx/001004/001004006/20221118/3f08338b-74a6-4cb8-a456-d8b95fac4528.html
采购人: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项目编号/包号:常采单[2022]0089号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服务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三章协商程序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常采单[2022]0089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3.项目预算金额:46.0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46.08万元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本项目分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采购文件售价:0元。3.获取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jscz.org.cn/cgzx/login?bs=5)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2.获取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2.1办理CA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五、其他补充事宜
2.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7电子开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注意事项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519-85682919联系人:朱主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05室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1.采购人信息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519-85588152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许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电话:0519-85588155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
3.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3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
10.1 | 保证金 | 免收 |
11.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16.1 | 解密地点 | 地点:通过系统在线解密。 |
22.5 | 分包 | 除了“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情形以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26.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6.2 | 质疑 | 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05室联 系 人:朱主任电 话:0519-85682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2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申请人)、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
参与协商的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协商程序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保证金免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本项目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五协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协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本项目解密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供应商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解密。条件允许的,也可以供应商携带CA到谈判现场解密。解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见第三章《协商程序》。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三章协商程序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允许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不允许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允许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允许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第四章采购需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商定合理价格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付款方式7、对用户端接入设备(指ADSL猫或光电转换器)实行行业通用的三包服务,对用户端接入设备向上至乙方机房的其他设备和线路实行责任范围内的免费维护工作。1、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并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予以保密。2、按照业务流程,负责保质保量地在甲方提出的合理完工期限内负责开通本协议涉及的电信业务。3、对甲方使用的电信业务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维护。4、除10000号客户服务热线外,向甲方开放800-828-0858大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投诉等服务。5、乙方根据国家规定对电信业务服务内容进行统一变更,可以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在合理期限内如甲方未提出异议,则应视为默认变更内容。6、乙方由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实施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配合。如实施上述项目将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乙方应按《电信条例》规定及时提前通知甲方。提供共计线路31条线路用于接入平台、数据传输等功能。
2022年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线路采购清单 | ||||||
2022年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线路采购清单 | ||||||
序号 | 装机地址 | 速率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常州市钟楼区青枫公园公园管理处 | 100 | ||||
2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路6号城管指挥中心机房 | 1000 | ||||
3 | 视频传输芦墅路6号机房 | 1000 | ||||
4 | 武进区行政中心延政路 | 100 | ||||
5 | 金山路东侧新区人防指挥中心内 | 100 | ||||
6 | 东方大道后潞城政府行政中心二楼 | 100 | ||||
7 | 洪庄路2号环卫运营中心城管支队钟楼大队新大楼 | 100 | ||||
8 | 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楼机房 | 100 | ||||
9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路2号 | 100 | ||||
10 | 溧城镇燕山路96号城市管理局4楼数字城管VPN光纤 | 100 | ||||
11 | 金坛市金城镇东环一路区政府D座政法委网格化指挥中心机房 | 100 | ||||
12 | 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公交集团指挥中心8楼数据中心 | 10 | ||||
13 | 和平中路330号勤务科 | 10 | ||||
14 |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北塘河路66号城市建设 | 10 | ||||
15 | 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茶山村委水渠村路28号 | 10 | ||||
16 | 常州市新北区科三路2号创新科技楼南区B2座 | 10 | ||||
17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 | 10 | ||||
18 | 常州市新北区昆仑路1号 | 10 | ||||
19 | 常州市钟楼区大庙弄28号 | 10 | ||||
20 | 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27号常州供电局 | 10 | ||||
21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惠民大厦B座国土资源局8楼 | 10 | ||||
22 | 圩墩公园 | 100 | ||||
23 | 人民公园 | 100 | ||||
24 | 荆川公园 | 100 | ||||
25 | 东坡公园 | 100 | ||||
26 | 紫荆公园公园 | 100 | ||||
27 | 青枫公园 | 100 | ||||
28 | 综合处置中心 | 100 | ||||
29 | 执法支队 | 100 | ||||
30 | 玲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100 | ||||
31 | 常州市武进区府东路108号电信机房 | 200 |
序号 | 阶段 | 付款条件 | 付款期限 | 付款比例 | 备注 |
1 | 预付款 | 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15天内支付 | 2022年11月 | 50 | |
2 | 尾款 | 本年度服务期结束前30日之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2022年12月 | 50 |
合同签订地:常州合同编号:互联网专线业务合同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甲方:[]
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鉴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ChinaNet互联网专线1.3甲方选择的业务类型1.2互联网专线移机费标准资费为每次_元/条,现按每次_元/条优惠收取,手续费_元/条。1.1互联网专线一次性接入费(包括开户费、工料费、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不包括用户终端和内部局域网设备费)标准资费为_元/条,现优惠为_元/条,手续费_元/条。第一条业务内容及资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2.2甲方业务月使用费的付费方式:2.1甲方一次性费用付费方式为:第二条付费方式和标准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业务,不开放80、8080和443端口,如确需使用,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网站备案后向乙方提出开放端口申请,并与乙方签订相关责任书和承诺书。1.4甲方业务实际开通地址:填。甲方选择办理ChinaNet互联网专线,上下行速率分别为_Mbps、_Mbps,标准资费为_元/月/条,现优惠为_元/月/条,共含_个可用公网IP地址数量。
2.3.5甲方在欠费情况下,应补交欠费和相应的违约金后才能办理其他业务。2.3.4按照《电信条例》,后付费方式的客户,甲方超过收费约定30日不交纳费用时,乙方将暂停甲方电信业务的使用;在暂停甲方使用电信业务60日内,甲方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以终止提供电信业务使用的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2.3.3甲方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乙方有权采取限制呼出与呼入等措施,有权要求客户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组合套餐内如有业务逾期未缴纳费用,达到限制呼出或限制呼入条件的,乙方可对套餐内所有业务实施限制呼出或限制呼入。2.3.2甲方对选择的电信业务,按预付费或后付费方式支付电信费用。除特殊约定外,后付费方式的客户按月支付费用,每月6日至次月5日为支付上月费用的交费期限。预付费方式的客户需预付费用,当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客户拟使用的业务费用时,应及时充值。2.3.1乙方业务计费周期为自然月计费(特殊约定除外),乙方按依法确定或合同约定的资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向甲方收取电信费用,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2.3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3.1.4甲方负责对本方内部通信网络的规划、组织、制定技术方案及示意图,负责本方设备投入及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终端设备的网络接口应符合乙方接口标准。3.1.3向乙方提供准确详实的业务需求及业务资料,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信息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信息资料而引起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3.1.2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本合同项下业务的各项费用,并不得利用各类电信业务进行违法活动。3.1.1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使用本合同项下业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在用的各类电信业务转租或无偿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1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安装场地的准备。(1)业务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3.1.8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1.7甲方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对乙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3.1.6承诺在本合同约定的业务使用期内不停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业务。3.1.5配合乙方出于服务、技术或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
3.1.11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甲方不具备资质的其他电信业务。不得将互联网专线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光纤进行转接、建立VPN隧道等手段)为任何第三方提供穿透流量接入。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之外,甲方的任何网络节点不得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上级以及乙方系统监测到的违规IP地址接入。如经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或疑似存在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应用范围或发生穿透流量接入行为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3.1.10不得在使用的互联网专线及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设备及装置。3.1.9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5)提供有UPS保障的220V稳定电源,供乙方设备使用,并承担设备的用电费用。(4)根据接入服务的需要,调配和预留各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装地点的通信线路。(3)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业务各方配合乙方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
3.2.1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并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予以保密,但为建立与甲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信息资料。3.2乙方权利和义务3.1.15配合乙方出于穿透流量核查需要而实施的对甲方机房线路的现场巡检。3.1.14甲方承诺遵守附件一《互联网专线业务用户入网责任书》和附件二《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相关内容。3.1.1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专线服务,并对所涉专线负有保管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专线损坏的,须按价赔偿。本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具体业务类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相应设备、终端,甲方无法归还或设备、终端损坏的,须按价赔偿。3.1.12甲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严格遵循《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之规定,不能接入未备案网站;甲方应对备案网站用户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并定期向乙方报送网站信息和变更信息。甲方承诺并确认:甲方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提供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的,乙方有权依法采取断开网络接入等关停处置措施。
3.2.7乙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市场规则等对电信业务服务内容进行统一变更,可以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3.2.6除10000号客户服务热线外,向甲方开放800-828-0858大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投诉等服务。3.2.5采取必要措施方便甲方查询和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3.2.4在资源具备,且甲方交付了本合同约定的一次性费用后,根据双方协商的开通时间开通使用业务。3.2.3负责进行本业务的连接、调通、测试。3.2.2视甲方为乙方的集团客户,提供本合同项下业务,并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组网建议、业务受理、开通、收费及故障申告等一站式服务。
4.1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第四条服务质量3.2.11如遇乙方业务政策调整,则本合同内容相应调整,甲方对此予以认可。3.2.10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甲方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和IP地址等所有网络资源,并在90日后分配给其他客户使用。3.2.9对所投资的线路和设备拥有所有权。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线路和设备有保管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或设备损坏的,须按价赔偿。3.2.8对因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技术改造及网络调整等原因影响本合同项下业务效果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7如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4.6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本业务的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业务。4.5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4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甲方向乙方下属机构就近申告,乙方下属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处理。4.3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4.2乙方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保证使用的业务畅通。
第六条违约责任5.3基于利益对等、长期合作的原则,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优惠、优质的电信服务,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优先选择乙方的各种电信业务(乙方不能提供的除外)。5.2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之内持续有效。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第五条保密及双方承诺4.8双方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6.6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6.5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6.4如果因甲方原因(域名劫持、网站被黑等情况除外),在同一个IP地址反复出现未备案网站或出现主体信息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将甲方列入黑名单,此后乙方有权不再受理甲方业务的申请。以上关停处置措施有可能导致甲方同一IP地址的其他网站也被关停。相关网站被关停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6.3甲方使用本业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未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服务期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将通信服务以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的,将通信服务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以及实施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有权暂停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改正或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支付已使用未缴纳的费用,及未履行部分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6.2业务使用期内,本合同依据有关条款约定被终止或解除的,则乙方有权取消已给予甲方的所有优惠,甲方应补交其所享受的优惠资费与正常资费(包括但不限于开通接入费用和使用费用)之间的差额并赔偿违约金___万元。6.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或者非依法定或合同约定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均视为违约。
(3)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2)安装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网络质量的设备及软件的;(1)提供信息资料不真实或无效的;7.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第七条协议变更、中止与解除6.7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业务清算,以及对用户的清理解释工作。
(3)利用电信业务从事违法行为的。(2)擅自利用电信业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履行保证义务的;(1)以担保等方式取得使用权,违反保证条款或有证据证明担保人无能力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服务并终止本协议:(4)迟延付款,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
8.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5乙方可以采用电话、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电子邮件或互联网等任一方式进行业务公告及业务通知,此通知方式同时适用于协议7.3及7.4条款告知义务。7.4乙方根据国家规定对电信业务服务内容进行统一变更,在合理期限内如甲方未提出异议,则应视为默认变更内容。7.3乙方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原因可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内容、业务功能、操作方法、业务号码等作出调整,但调整时应提前告知客户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除非任何一方在服务期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使用,否则服务期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12个月,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第十条服务期限及其他9.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9.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无线信号被他人干扰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第九条不可抗力及免责8.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10.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合同。10.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0.5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0.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10.3与本合同相关的业务受理单、附件、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效力。10.2本合同一式[填]份,甲乙双方各执[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10.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0.8电信业务术语以乙方业务受理单内容为准。
一、用户接入电信公网,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电信公司”)专线接入电信公网的用户(“用户”)必须认真阅读及签署本《互联网专线业务用户入网责任书》(“《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的各项规定。互联网专线业务用户入网责任书附件一
5、用户保证已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所规定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4、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用户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用户还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3、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保证已首先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1、用户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二、用户保证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电信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质证明,方得以使用电信公司所提供服务。用户并应于签订《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合同》(合同)之前,向电信公司提供前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电信公司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电信公司备案。其中:
八、根据常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用户应在入网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案信息,提交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办理备案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备案流程、备案材料清单请查阅全国统一的备案管理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七、用户应遵循合同以及电信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否则电信公司有权实施相关处罚,包括停机,拆机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用户使用互联网专线,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或《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同意开展的业务,对于电信公司分配的IP地址,用户只有使用权。五、用户在使用电信公网时,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电信公司解决,用户维护设备或进行设备配置参数调整必须接受机房维护管理约定以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四、用户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有义务按照电信公司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接受电信公司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用户需要提供其信息服务的有效检测手段,包括测试账号和密码,并在账号变更时书面知会电信公司。三、用户不能利用电信公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能利用电信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能利用电信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电信公司将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作为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用户,同意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愿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和本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等责任。十三、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互联网专线业务用户入网责任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十二、用户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九、如用户违反上述保证,电信公司有权拒绝或停止提供服务或设施,并要求用户在限期内改正。如用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电信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存在前述情形给电信公司造成损失的,并应当予以赔偿。
日期: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用户单位全称(盖公章):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二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本单位承诺合法、合理使用此业务,运营业务或传输信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六、本单位承诺对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的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述规定(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六不许”,即: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十一、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网络接入,并要求本单位在限期内改正。如本单位在限期内未改正的,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单位因前述情形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贵单位相应损失。十、对有理由怀疑本单位或本单位用户超业务范围使用或发生穿透流量接入行为的,贵单位可适当调整可疑设备的网络连接,并要求本单位协助对可疑设备进行调查、取证和封存,本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如本单位或本单位用户被确证出现超业务范围使用或存在提供穿透流量接入行为的,本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贵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九、本单位承诺“使用用途仅供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和“不开展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法定代表人承诺单位全称(盖公章):十三、本承诺书经我方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十二、本单位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他(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成交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甲方(供应商):________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2)如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说明: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1.分包内容: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
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
(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5响应书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兹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一览表8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谈判项目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谈判项目名称 | 大写 | 小写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9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投标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价 |
9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3.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
格式自拟13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格式自拟12同类项目合同价格格式自拟11采购标的成本说明
1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报价唯一性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常采单[202210089号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路采购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投标价格 | 投标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互联网线路 | 10M地址清单见下表 | 10 | 条 | 9600 | 96000 |
2 | 互联网线路 | 100M地址清单见下表 | 8 | 条 | 20400 | 163200 |
3 | 互联网线路 | 200M地址清单见下表 | 1 | 条 | 19200 | 19200 |
4 | 互联网线路 | 1000M地址清单见下表 | 2 | 条 | 55200 | 110400 |
5 | VPN线路 | 100M地址清单见下表 | 10 | 条 | 7200 | 72000 |
总价 | 总价 | 总价 | 460800 | 460800 | 460800 | 460800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
3.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线路采购清单
序号 | 装机地址 | 速率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常州市钟楼区青枫公园公园管理处 | 100 | 1 | 7200 | 7200 |
2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路6号城管指挥中心机房 | 1000 | 1 | 55200 | 55200 |
3 | 视频传输芦墅路6号机房 | 1000 | 1 | 55200 | 55200 |
4 | 武进区行政中心延政路 | 100 | 1 | 20400 | 20400 |
5 | 金山路东侧新区人防指挥中心内 | 100 | 1 | 20400 | 20400 |
6 | 东方大道后路城政府行政中心二楼 | 100 | 1 | 20400 | 20400 |
7 | 洪庄路2号环卫运营中心城管支队钟楼大队新大楼 | 100 | 1 | 20400 | 20400 |
8 | 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楼机房 | 100 | 1 | 20400 | 20400 |
9 | 常州市钟楼区芦墅路2号 | 100 | 1 | 20400 | 20400 |
10 | 漂城镇燕山路96号城市管理局4楼数字城管VPN光纤 | 100 | 1 | 20400 | 20400 |
11 | 金坛市金城镇东环一路区政府D座政法委网格化指挥中心机房 | 100 | 1 | 20400 | 20400 |
12 | 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公交集团指挥中心8楼数据中心 | 10 | 9600 | 9600 | |
13 | 和平中路330号勤务科 | 10 | 1 | 9600 | 9600 |
14 |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北塘河路66号城市建设 | 10 | 1 | 9600 | 9600 |
15 | 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茶山村委水渠村路28号 | 10 | 1 | 9600 | 9600 |
16 | 常州市新北区科三路2号创新科技楼南区B2座 | 10 | 1 | 9600 | 9600 |
17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 | 10 | 1 | 9600 | 9600 |
18 | 常州市新北区昆仑路1号 | 10 | 9600 | 9600 | |
19 | 常州市钟楼区大庙弄28号 | 10 | 9600 | 9600 | |
20 | 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27号常州供电局 | 10 | 1 | 9600 | 9600 |
21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惠民大厦B座国土资源局8楼 | 10 | 1 | 9600 | 9600 |
22 | 圩墩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3 | 人民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4 | 荆川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5 | 东坡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6 | 紫荆公园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7 | 青枫公园 | 100 | 1 | 7200 | 7200 |
28 | 综合处置中心 | 100 | 1 | 7200 | 7200 |
29 | 执法支队 | 100 | 1 | 7200 | 7200 |
30 | 玲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100 | 1 | 7200 | 7200 |
31 | 常州市武进区府东路108号电信机房 | 200 | 1 | 19200 | 19200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5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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