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盖州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881-00763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盖州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1-00763
项目名称:盖州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示范推广,采购中量元素水溶肥(施用面积15000亩,施用量2公斤/亩)
★二、技术要求
1.执行标准NY 2266-2012;
2.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中量元素含量,%

10.0
水不溶物含量,%

5.0
pH 值( 1∶250 倍稀释)
 
3.0~9.0
水分含量(H2O),%

3.0
汞(Hg)(以元素计)

5
砷(As)(以元素计)

1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50
铬(Cr)(以元素计)

50
中量元素含量指总钙含量或镁含量或钙镁含量之和。含量不低于1.0%的钙或镁元素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硫含量不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仅在标识中标注。

       
合同履行期限:一周之内陆续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取得农业农村部的肥料登记证或在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3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盖州市市府大街,财政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箱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 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农业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盖州市工会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222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鼎域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市北街34-甲13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2514876722@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鼎域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0900030920056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雲龙
电  话: 1880417955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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