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餐厅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餐厅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HNRJ-2021-4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5、最高限价:2832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供应商主要负责职工餐厅内的早、中、晚及加班(值班)餐服务;整个职工餐厅日常工作、对库房的不定期盘点、清洁及整理,后厨保洁工作,厨具的清洁工作以及采购方其他的工作安排。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委托服务模式:采购方提供餐厅、厨房主要设施设备及相关的水电,采购方负责燃气费、厨具维修、维护及劳保用品等;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每月 15 日前申请支付,供应商须依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的经营服务须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厨师需持有本人等级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进行截图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安阳市文明大道487号(眼科医院东100米路南,联通公司院内西二楼)
3. 方式:现场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1 年12月2日9时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安阳市文明大道487号(眼科医院东100米路南,联通公司院内西二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1年12月2日9 时 3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安阳市文明大道487号(眼科医院东100米路南,联通公司院内西二楼)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安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
地 址:安阳市紫薇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王书广
联系方式:13513723698
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瑞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明大道487号(眼科医院东100米路南,联通公司院内西二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0372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