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7.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sytd-xfqczl-2024-003
预算金额1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主任0531-848721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商易通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玉洁0531-597232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DSYTD-XFQCZL-2024-003(招标文件编号:SDSYTD-XFQCZL-2024-003)
二、项目名称: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顺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嘉润御景国际商中路4号商业
中标(成交)金额:17.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济南顺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项目      租赁五台采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纯电动轿车(不含司机),具体租赁时间从用车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一年。      (1)供应商自有营运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新车市场指导价格不超过12万元,严禁租用超标车、豪华车。
(3)外观庄重完好,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且证照齐全有效,同时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以上,司乘险30万元以上的车辆。
(4)供应商要定期对车辆及营区内充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车辆及充电设备完整好用,符合安全标准。
(5)供应商应提供信息化、智能化APP服务,以保障使用单位日常正规化管理。
(6)车辆维护要求:租赁期间车辆的正常维护、车辆保险保养等都由供应商承担;车辆如发生损坏,在维修期间供应商需提供代替车辆。
(7)供应商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中标车辆的购车发票。
(8)车辆交付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且保证以上证件在租赁期内合法有效。
(9)车辆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一年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玉丽、韩卿、于茗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交警队东临、国家电网对面         
联系方式:董主任 0531-8487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商易通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彩虹棚改小区商业楼东首(交警队西邻、纪委对面)            
联系方式:齐玉洁0531-5972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洁
电 话:  0531-597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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