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废弃树脂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废弃树脂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150-CPB20200045 2.本次招标内容: 服务过程包括废弃树脂的包装,转运及无害化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服务期限:2020年10月1日—— 2021年 9月30日。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持有省级相关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13),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重大诉讼。财务状况良好,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从事废弃树脂处置服务的类似业绩。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含服务范围内容)、和签字盖章页】,业绩签订必须为投标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3.5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8日00:00至2020年12月24日17:00,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收款帐号:441160620018800017140。注:(1)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2)投标人需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标书费审核环节上传将转账凭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大写:两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本次招标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运行。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jj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61101333-1866电话: 020-36385813 传真:020-83187473传真:020-36385850 电子邮箱:75468455@qq.com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 邮编:510030邮编:510160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