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205120055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13481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20512005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湘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备用垃圾箱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20512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备用垃圾箱采购 垃圾容器10立方平板翻斗箱,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690000
2 备用垃圾箱采购 垃圾容器8立方刮板箱,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2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1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1

/

10立方平板翻斗箱

湖南湘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XYZT-10D

总体要求

(1)设备型式为压缩机和箱体为一整体结构:

(2)压缩方式为推头水平压缩;

(3)设备上料形式为翻斗上料;

(4)能与岳麓区目前使用的勾臂式垃圾车配套;能与岳麓区目前在使用的同类设备互换。

(1)压缩力(kN):392;

(2)液压系统压力(MPa):>26;

★(3)压缩循环时间(s):28.6;

(4)箱体有效容积(m3) : 10.2;

(5)整机自重(t):4.620;

(6)箱体底梁外宽尺寸(mm):1061;

(7)设备吊耳的中央高度(mm):1572;

★(8)设备工作噪音(dB):59.2;

★(9)连续工作后,液压油箱内的油温49.2°C。

注:带★参数的证明材料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箱体组件

(1)压缩机关键材料采用耐磨、耐腐蚀钢板,硬度458HB,屈服强度1312MPa,(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箱体具有良好的防腐涂装工艺,整体进行了喷砂处理,箱体底涂层采用热喷涂锌铝合金工艺(工艺图片及产品检测报告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

(3)设备的焊接美观顺畅,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等焊接缺陷。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均作防锈处理;

(4)箱体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且有防腐蚀措施;

(5)压缩头采用双曲线形推头,具有破碎及防止垃圾反弹功能;

(6)箱体后门采用液压九点锁紧,保证在配套车辆的驾驶室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缝隙无夹带垃圾,箱体后部无垃圾水滴漏;

(7)胶条与箱体连接采用易拆式结构,可确保后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防止污水在压缩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且易于胶条的更换及维护保养;

(8)污水排放:箱体两侧各设两个污水排放装置;

(9)污水排放装置关闭时无污水外流。

翻斗装置

(1)翻斗机构采用连体料斗结构,作业完毕料斗翻转覆盖箱体卸料口,保证箱体密封;

(2)该装置可保证与小型自卸垃圾收集车完好对接,保证垃圾收集车一次卸料操作方便、卸料干净顺滑;

(3) 料斗容积2.6m?;

电气系统

[if !supportLists](1)[endif]压缩机采用PLC程序控制;

(2)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均由电气控制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电气控制系统可实现动作程序化、并互锁且实现了各作业动作可单独操作和点动;

(3)设备自带垃圾量显示功能和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以指示垃圾装载量情况及方便设备维护和服务;(产品图片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

(4)电机功率(Kw) :7.5;

(5)设备设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了相位转换器、信号指示器、紧急停机控制器,方便作业操作,具有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6)设备运转数据和故障等能够通过电子显示屏用图形的模式展示出来,具有断、错相、箱满信号等。(产品图片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

液压系统

(1)推铲压缩采用智能差动技术;(工作原理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

(2) 关键液压元件,如液压油缸、液压泵、电动机、液压阀等,均采用节能优化的设计模式;

(3)连续工作后,液压油箱内的油温49.2°C。

2

/

8立方刮板箱

湖南湘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XYZG-8

总体要求

(1)设备型式为压缩机和箱体为一整体结构;

(2) 压缩方式为刮压式水平压缩;

(3)能与岳麓区目前在用的勾臂式垃圾车配套;能与岳麓区目前在使用的同类设备互换。

基本参数要求:

(1)额定压缩力(t):25.1;

(2)箱体有效容积(m?):8.02;

★(3)料斗有效容积(m?):1.42;

(4)垃圾块密度(t/m?):0.757;

★(5)一键压缩循环时间(s):23.8;(6)系统压力(MPa):>18;

★(7)电机功率(kW):15;

(8)设备外形尺寸(mm)(长×宽×高):4163×2160×2262。

注:带★参数的证明材料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压缩机构

(1)压缩机构前端设低位料斗,小型垃圾车垃圾直接倾倒,料斗无提升翻料功能,压缩机构直接从料斗内,通过旋压刮料的方式,将垃圾压入箱体;

(2)旋压机构压缩由旋转刮料及斜上提升两个动作完成,旋转刮料及斜上提升动作由油缸提供动力,垃圾压缩过程旋转刮料及斜上提升二个动作均以执行油缸推出(非缩回)的方式完成,使用油缸的大力完成压缩,油缸小力完成非压缩动作。

储料箱体

(1)压缩机构关键材料采用耐磨,耐腐蚀钢板,硬度458HB, 屈服强度1312MPa(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箱体采用无筋圆弧外形结构,采用钢板满焊而成,箱体内边角采用圆弧过渡;

(3)设备的焊接美观顺畅,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 飞溅等焊接缺陷。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均作防锈处理;

(4)箱体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且有防腐蚀措施;

(5)箱体具有良好的防腐涂装工艺,整体进行了喷砂处理,箱体底涂层采用热喷涂锌铝合金工艺(工艺图片及产品检测报告详见“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章节);

(6)各零部件内外表面采用镀锌、喷塑或喷漆,采用镀锌、喷塑和喷漆附着牢固。漆膜光滑平整,无流痕、鼓泡、起皱、裂纹和明显刷痕;

(7)箱体后门锁止机构具备结构自锁功能,在液压系统失效的情况下仍保证后门锁止有效;

(8)箱体后门采用液压九点锁紧,保证在配套车辆的驾驶室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缝隙无夹带垃圾,箱体后部无垃圾水滴漏;

(9)胶条与箱体连接采用易拆式结构,可确保后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防止污水在压缩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且易于胶条的更换及维护保养;

(10) 污水排放:箱体两侧各设两个污水排放装置,装置关闭时无污水外流。

液压系统

(1)有与箱体液压系统相匹配的液压快换接头;

(2)有液压油冷却装置和温控器,控制和监控油温,确保液压系统正常运行;

(3)设备各动作由外置液压动力站、配套车辆液压系统提供液压动力,并设置有液压快换接头。能确保垃圾箱及外置液压系统能实行分离。

电气系统

(1)采用电控集中操作系统,控制方式为手动和PLC程序自动控制,具备一键自动压缩功能,并实现了遥控一键压缩操作;

(2)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均由电气控制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电气控制系统可实现动作程序化、并互锁且实现了各作业动作可单独操作和点动;

(3)设备自带垃圾量显示功能和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以指示垃圾装载电气量情况及方便设备维护和服务;

(4)设备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配备了相位转换器、信号指示器、紧急停机控制器,方便作业操作,具有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10立方平板翻斗箱

3

227200.00

681600.00

报价为含税(13%)价。

2

8立方刮板箱

1

217200.00

217200.00

3

安装、调试费

4

1000.00

4000.00

4

运输、吊装费

4

1800.00

7200.00

合计报价

910000.00

合同标的: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1.1乙方负责提供项目合同清单中货物及货物的运输、安装等;

3.1.2乙方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等,移交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4.1.2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6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00.00元,说明:第二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00.00元,说明:第三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2000.00,说明:正常使用第四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合同款的20%,(无息)。

4.1.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20103000000017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肆年。除不可抗拒因素,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2.4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为优级品。

5.2.5供货期间2次以上发生货物存在10%以上的质量不合格退换货情形,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3.4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双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售后服务

5.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需在3小时内解决排除。若3小时内未能解决故障,乙方须提供替换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2能够提供快速、便捷、持续的技术支持;保障项目售后运行维护;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5.3备品、备件服务:乙方须有备品备件,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及临时供货要求,能应对突发及任何时段的供应需求,做到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响应后1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无需临时备货。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与望岳路交汇处诚兴园5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长沙市宁乡县玉潭镇新康路(长宇科技园)
法定代理人: 刘味珍 法定代理人: 王果年
委托代理人: 许先生 委托代理人: 贺敏
电话: 0731-88134813 电话: 18673183234
传真: 0731-88134814 传真: 0731-87855677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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