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咨询服务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
新建厂房
宿舍楼
综合楼
装饰装修
机电安装施工
厂区配套设施
综合能源站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沟通管理
收尾管理
造价咨询
过程造价管理
结算预审
水土保持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新建稳评
项目征地稳评
项目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程检测
桩基检测
监理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180000万元
招标公司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徐彪87880356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审备〔
2023
〕
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
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兴席路以西,建华路以北画舫路以东
。
2.1.2建设规模: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
505亩,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厂房、宿舍楼、综合楼等工程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施工,厂区配套设施以
及综合能源站,以确保满足
10GW组件生产生活及配套所必要的条件。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
180000
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510
万元(不包含工程检测费,工程检测费采用固定费率方式按实结算,不参与报价)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
420
日历天(
本工程分两二个阶段实施,一阶段工期
240
日历天
,二阶段工期为
180
日历天
,以
招标人通知为准
.
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1)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
2)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沟通管理、收尾管理
(
3)造价咨询:
过程造价管理
、结算预审
(
4)其他:
水土保持评估(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或报告表编制与报批、验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新建稳评、项目征地稳评)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检测(含材料检测、桩基检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①及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造价咨询合同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投标人还应
满足下列条件:
(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负责人职称、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并经投标人任命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
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
:
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负责人。
(
5)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
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
(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5人;
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其中一人任命为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5人;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
不
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成员总数不超过
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情形;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
8
月
至
2023年
10
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年
11
月
20
日
。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
申请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月
27
日
14时
3
0分
。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
14时
3
0分
前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123
号国控大厦
4
楼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
106号
,商城国际大厦19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佘
经理
联
系
人:
徐彪
电
话:
13921925704
电
话:
878803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71946402@qq.com
202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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