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公开出租以下广告设置权: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本次广告设置权出租仅用于承租方发布广告信息,发布信息中禁止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不得发布的内容。本次出租分为18个标的。
二、出租标的名称、挂牌价格、交易保证金等信息如下:
序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设置方式 | 挂牌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交纳账号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 |
标的1 | 吉林大街滔博广场门前(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8 | 1.4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9 | 3月22日 9:00 |
标的2 | 吉林大街与哈达街交汇处加油站前(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3面 | 2.7 | 1.3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4 | 3月22日 9:10 |
标的3 | 解放大路九中操场北墙外(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8 | 1.4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1 | 3月22日 9:20 |
标的4 | 越山路西侧机械工业学校大门南侧(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4 | 1.2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6 | 3月22日 9:30 |
标的5 | 迎宾大路欧玛窗业门前(省工程机械门前)(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5 | 0.7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3 | 3月22日 9:40 |
标的6 | 迎宾大路庞氏鸿程木业西侧(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5 | 0.7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0 | 3月22日 9:50 |
标的7 | 桃源路与珲春街交汇处西北角(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3 | 1.1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7 | 3月22日 10:00 |
标的8 | 迎宾大路道北第176号与178号路灯杆之间(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5 | 0.7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5 | 3月22日 10:10 |
标的9 | 迎宾大路吉长高速公路出口一公里处(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5 | 0.7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2 | 3月22日 10:20 |
标的10 | 会展街与剧院路交汇处西北角(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3面 | 1.8 | 0.9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88 | 3月22日 10:30 |
标的11 | 雾凇中路绿地国际花都售楼处对面(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6 | 0.8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8 | 3月22日 10:40 |
标的12 | 越山路与雾凇大路交汇处(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 | 1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1 | 3月22日 10:50 |
标的13 | 滨江大道中段市检查院西侧(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 | 1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3 | 3月22日 11:00 |
标的14 | 南山道与长吉南线交叉口(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4 | 0.7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7 | 3月22日 11:10 |
标的15 | 越山路与越山西路交汇处(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1 | 1.05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6 | 3月22日 11:20 |
标的16 | 吉林大街与雾凇大桥交汇处西侧(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3面 | 2.4 | 1.2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2 | 3月22日 11:30 |
标的17 | 南山街与香山路交汇处钢材市场南门(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2 | 1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4 | 3月22日 11:40 |
标的18 | 雾凇大路与松江东路交汇处西南角(独立柱)式广告设置权 | 2面 | 1 | 1 | 0720622011015200000025000295 | 3月22日 11:50 |
三、出租期限及交纳方式:三年。每年租金以本次挂牌标的实际成交金额支付,且一次性交纳。竞价成交后5日内交纳首年租金,下年度租金在本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以此类推。
四、出租方式 :动态报价。
五、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2024年3月21日15:00.
六、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4年3月8日9:00—2024年3月22日9:00时开始。
七、限时报价周期: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
1、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
3、产权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详见出租标的信息表,
开户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行号:314242000603。
收款方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账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
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农村商业银行”或“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4、处置方法: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九、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方自行负责广告牌制作,并保证广告牌完好无安全隐患,涉及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应对广告牌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以确保使用期间广告牌的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翻新、更换、加固,确保其安全完好。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三)在广告牌设置权出租期间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标的拆除、占用等情况,出租方将剩余费用无息返还承租方。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承租方发生的例如维修、维护等各类相关费用。
(四)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开具成交款项的发票。
十、特别提示: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承租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公示图片仅供参考。
(二)如果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三)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联系人:杨女士、董女士
咨询电话:0432-64820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