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深汕合作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推动环卫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加强城市管理行业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卫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汕特别合作区拟新建智慧环卫系统。
系统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卫业务需求,解决人工作业和车辆作业监管难的问题,实现对环卫企业的自动化考核评价,建设内容包括环卫基础数据采集入库、环卫数据可视化、清扫保洁人车管理、环卫考核评价和移动端应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和两年质保和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1
智慧环卫综合数据库
基础数据采集
1
2
环卫数据建库
1
3
数据综合服务
1
4
智慧环卫数据可视化看板
全局资源看板
1
5
环卫设施看板
1
6
清扫保洁看板
1
7
环卫考核看板
1
8
清扫保洁管理系统
 
车辆作业管理子系统,包括车辆作业路段管理、作业基础配置、车辆管理、实时监测、作业轨迹跟踪、车辆预警管理、车辆作业统计等。通过接入车辆定位监控、车辆作业状态监控、司机状态监控等物联网数据进行车辆作业管理
1
9
人工作业管理子系统,包括作业区域管理、人员详情管理、作业计划排班、实时定位管理、实时/历史轨迹管理、作业记录管理、违规信息管理、SOS呼叫管理、人员作业统计。接入人员定位等物联网数据进行人工作业管理
1
10
环卫考核评价系统
考评标准管理
1
11
考核结果管理,需支持自动生成考核结果
1
12
智能评价管理
1
13
考核申诉管理
1
14
移动端应用
环卫作业管理
1
15
巡查处置管理
1
16
数据审核
1
17
统计分析
1
18
推送简报
1
19
综合面板
1
20
智慧环卫支撑系统
统一鉴权
1
21
工作流引擎管理
1
22
业务流程管理
1
23
用户服务管理
1
24
角色服务管理
1
25
权限服务管理
1
26
报表服务管理
1
27
消息服务管理
1
28
日志服务管理
1

备注:1,系统验收需要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2,系统需适配国产硬件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
 
2.服务要求:
      通过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实现深汕环卫管理能力提升。  
1)充分调研环卫业务工作流程,细化项目需求规格
2)充分调研摸清环卫底数
3)选取合适的技术路线完成系统建设
4)配备符合要求的运维员工,提供2年的质保和维护服务。
5)系统需要能够适配不同厂商的环卫物联网设备,包括不限于人员电子工牌、车载智能终端等。
6)系统各功能模块需要具有可扩展性,支持后续新功能增加上线
3.服务成果:
1)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建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
2)按照项目验收标准提供相关验收文档(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自测报告、第三方测评报告等)并完成验收;
3)项目完成验收后提供2年的质保和维护服务,提供运维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系统完成项目终验后两年截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个月内支付30%,初验合格后支付20%,终验合格后支付30%,服务期每满一年最多支付10%(实际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但必须符合以下7个方面要求:1.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即:不得高于该项目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2.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作为资质要求。3. 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一家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全部要求的,可允许联合体投标。5.如果资质已定总包资质,则不得要求总包资质的同时还要求具备该总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6.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7.现场踏勘不得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0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1884325538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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