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753
预算金额517.12万元
招标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陈驰173152758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99523650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753 | 项目名称 |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753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 | |||||||||||||||||||||||||||||||||||||||||||||||||||||||||||||||||||||||||||||||||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2024]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书香苑小区周边;2.1.2 建设规模: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新建的大王路为规划的东西向城市支路、路线西起东清路,东至华江路,全长约660m。道路规划红线宽12m,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17.12万元;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竣工日期:2025-03-31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2.2 招标范围: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大王路(东清路-华江路)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9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3.10投 标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 信 用 江 苏 ” (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3.11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09:00:00 至2024年08月19日17:30:00;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 105 元。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9时30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