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331127-04-01-1724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丽燕0578-23605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3] 号
1.招标条件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3〕6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1127-04-01-172434,建设资金来自 由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共约 5493.6 平方米,其中三层改造面积为 1321.3 平方米,四层改造面积为 1491.3 平方米,五层改造面积为 1519.7 平方米,六层改造面积为 1161.3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整体装修改造、管线隐蔽工程、配套的设备采购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不包括: /。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 /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近三月 (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 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06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6.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
公示时间:2023 年06月25日至 2022 年06月2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街道环城东路16号 地 址:景宁县新田小区30幢4楼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人:江丽燕
电 话:15157483528 电 话:0578-2360555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06月 25 日
附件下载:
景宁人民法院(公示稿)6.25.docx
招标序号:景招A[2023] 号
1.招标条件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3〕6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1127-04-01-172434,建设资金来自 由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景宁法院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共约 5493.6 平方米,其中三层改造面积为 1321.3 平方米,四层改造面积为 1491.3 平方米,五层改造面积为 1519.7 平方米,六层改造面积为 1161.3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三至六楼审判业务用房整体装修改造、管线隐蔽工程、配套的设备采购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不包括: /。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 /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近三月 (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 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06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6.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
公示时间:2023 年06月25日至 2022 年06月2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街道环城东路16号 地 址:景宁县新田小区30幢4楼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人:江丽燕
电 话:15157483528 电 话:0578-2360555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06月 25 日
附件下载:
景宁人民法院(公示稿)6.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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