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qesbc-w400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LED屏幕采购及安装
二、    项目编号:2023-VQESBC-W4001
三、    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40万元(含税)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北京市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和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计量
单位
备注

LED显示屏
1.    
LED显示屏P4
1) 室外显示屏。
2) 内径尺寸:2880mm*1440mm。(偏差±5%)
3) 外径尺寸:2970mm *1530mm。(偏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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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ED显示屏P1.86
1) 室内显示屏,需配有音箱。
2) 内径尺寸:1920mm *1120mm。(偏差±5%)
3) 外径尺寸:2000mm*1210mm。(偏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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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ED显示屏P1.86
1)     室内显示屏,需支持原有音箱。
2)     内径尺寸:3520mm*1920mm。(偏差±5%)
3)     外径尺寸:3610mm*2010mm。(偏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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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LED显示屏P1.86
1)     室内显示屏,需支持原有音箱。
2)     内径尺寸:4480mm*1760mm。(偏差±5%)
3)     外径尺寸:4570mm*1850mm。(偏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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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备
5.    
LED专用电源
1)     产品规格:5V,40A,功耗:200W/个。
2)     工作温度:-40℃至70℃,工作湿度:-30℃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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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接收卡
多个接口,支持快读修复,支持逐点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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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送卡
支持EDID管理;支持一键修复功能,支持网口备份;支持音频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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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ED视频处理器
1) 千兆网口*2,一主一备。
2) WIFI、网口、USB直连多种通讯方式。
3) 内置≥8GB,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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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辅料
电源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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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
10.   
钢结构及包边
根据现场环境定制固定于房顶、地面或称重墙体。起到墙体与模组之间固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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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安装及调试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其中,LED显示屏安装包含结构不锈钢包边、控制配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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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标的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最新一批生产经出厂检验合格、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全部任务。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 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线上发送。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dsbzccg@126.com)递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发送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报价:报价供应商为非独资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助理/王助理
电    话:010-66826557/010-66826558
地    址:北京市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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