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平乡县2023年度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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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667001G02 | ||||||||||||||||||||||||||||||||||||||||
招标内容: | |||||||||||||||||||||||||||||||||||||||||
平乡县2023年度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2023年度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乡县2023年度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平乡县八辛庄、范庄、张第二疃、孔第二疃、沈杨村、油召三村、油召二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平乡县2023年度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标段)监理。其中翻建混凝土街道 46138.46平方米;翻建面包砖便道 22284.85 平方米;翻建混凝土便道12858平方米;2.1.3计划工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合同估算价:946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9 00:00至2023-06-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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