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职工食堂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W-2024-08-2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职工食堂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食堂餐料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注:项目公告内容以附件为准。
职工食堂餐料:包含蔬菜瓜果类、辅料类、蛋禽类、干果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彩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4.供货商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公司自有冷链运输车辆及证明材料)确保所配送货物的新鲜。5.为确保所送食材的安全,供应商应具备蔬菜农残检测能力,提供农残检测报告。6.食品供货商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应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7.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地食品经营许可证。8.信用记录;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餐料配送方案:制定专项配送方案,重点说明原料采购、二次分拣、配送前检查、点对点对接、专人专车配送以及质量重量核实互控等各环节作业流程。10.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说明食品安全风险卡控措施以及卫生安全问题发生后的责任承担约定,包含每次配送餐料食品安全检疫合格证、长期固定原料供货部门协议以及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抵押金。11.能证明投标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12.本次公开采购需大型超市或具有法人资质的贸易市场等大型法人企业参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5: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18:0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世强
电 话: 0471-22482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