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百色某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编号):2024-JW21-W1005
二、公示时限: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
三、采购需求
(一)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需求明细表
详见附件1
- 质量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2
-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3
- 经济要求
详见附件4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提供需求建议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GXZDcgz21388@163.com 。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和供应商资质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彭助理、岑助理
电 话:0771-2873381、2873383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
监督联系人:朱先生、何先生
电 话:0771-287312、2873249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表
附件2:质量技术标准
附件3:技术要求
附件4:经济要求
附件5:需求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