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定县]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经理151324819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正高管经投资批复【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 个标段;

一标段: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城大街)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义慧路(新城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新元高速至太行大街。

2.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总长3022米,红线宽45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

2.5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不存在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情况相关页面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8 月 8 日0时至2022年 8 月 12 日24时(北京时间)。在”招采云电子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招采云电子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别提示:参加本项目的各方主体,需要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工程投标人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方可进行交易活动, 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责任自负。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 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29 日上午9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县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311-88026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 话:15132481937

异议监督电话:0311-8802623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
施工招标文件--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pdf
施工招标文件--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慧路(太行大街-新元高速)道路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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