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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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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临自然告字〔2024〕24号

 

经临朐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供应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位置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供应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亩)

保证金

(万元)

2024-89-1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15536

≥0.5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428.7936

2024-89-2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5365

≥0.5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148.0740

2024-90-1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12020

≥0.5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331.7520

2024-90-2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14113

≥0.5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389.5188

2024-111

山旺镇龙山片区

工业用地

50年

55180

≥0.6

详见规划条件

16.1000

1332.5970

2024-114

山旺镇龙山片区

工业用地

50年

77895

≥0.6

详见规划条件

16.1000

1881.1643

2024-115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1273

≥1.0

详见规划条件

16.1000

30.7430

2024-116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4085

≥1.0

详见规划条件

16.1000

98.6528

2024-120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3257

≥1.0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89.8932

2024-121

东城街道

工业用地

50年

2520

≥1.0

详见规划条件

18.4000

69.5520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但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闲置土地行为者以及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一)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

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临朐县(注册验证联系人:曾攀  联系电话:0536-6201609)。

(二)CA数字证书办理

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CategoryNum=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

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

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赵工18353633022,马工18560027360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620日至2024719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新版网站(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查询或下载网上交易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五、申请人可于2024620202472012: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72012:00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完毕后,竞买人获得报价资格,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挂牌报价起止时间:

2024-89-1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00

2024-89-2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30

2024-90-1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1:00

2024-90-2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1:30

2024-111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2:00

2024-114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2:30

2024-115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3:00

2024-116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3:30

2024-120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4:00

2024-121号地块:2024年7月13日8:00时至2024年7月22日14:30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等资料,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的项目均需提供立项文件,房地产开发用项目地另需提供开发资质文件,工业用地项目另需提供环评文件。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3、申请人在申请竞拍前必须详细踏勘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四至、附着物或地面设施等相关情况;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自愿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根据县文旅局意见,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5、2024-89-1、2024-89-2、2024-90-1、2024-90-2号地块,连同地上附属物一并出让,竞得人需与地块所在镇(街、园、区)结算完成地上附属物价值款

6、2024-89-12024-89-22024-90-12024-90-22024-1112024-114号地块竞得人与经济开发区、属地镇街(园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投资建设合同中应当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

7、2024-89-1、2024-89-2、2024-90-1、2024-90-2号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 经向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等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提出相关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单位能耗不超过全县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根据临朐县化工园项目落户有关规定,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噪声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要符合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应积极采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施工;地上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配套生活用房及配套研发楼等独立非生产用房应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委托要求,结合场地环境、自然资源等做好设计策划,认真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把绿色建筑设计要求落实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等各个专业,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2024-89-1、2024-89-2、2024-90-1、2024-90-2号地块,年净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1.40%,设计降雨量不低于21.7mm。

8、2024-111号、2024-114号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 经向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等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提出相关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单位能耗不超过全县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根据临朐县化工园项目落户有关规定,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噪声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要符合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应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施工;地上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配套生活用房及配套研发楼等独立非生产用房应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委托要求,结合场地环境、自然资源等做好设计策划,认真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把绿色建筑设计要求落实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等各个专业,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

9、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咨询(0536-3212095)。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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