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5月7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11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澳博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5月8日作出(2024)黔0111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由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担任澳博尔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为全面审查澳博尔公司的资产与债务,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高效、有序开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现将相关公开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殷彬,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情况:织金县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9%;贵州爱牧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经营范围:奶牛、肉牛、鸡、猪、羊、蚯蚓养殖、加工及销售;销售牲畜、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清真肉类及副产品,熟食品加工;牛羊屠宰,批发零售;生鲜牛羊肉销售;收购本企业屠宰所需的原辅材料;青贮玉米种植及销售;水果、蔬菜种植销售;蚯蚓加工销售;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水溶性肥生产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牲畜粪便销售;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浓缩饲料、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预混合饲料生产,粮食收购:饲料原料及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生产、销售系列乳制品(液体乳、酸乳、灭菌乳、巴士奶及其他奶制品);乳制品、肉禽蛋奶批发兼零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 审计机构

对澳博尔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清算工作需要,并向管理人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明确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和财产情况;

2.审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等的往来账目,是否存在不当交易、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转移或变相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

3.审查公司对外投资以及担保、被担保情况;

4.审查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的行为;

5.审查公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财产等问题;

6.审查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虚增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7.审查公司是否存在《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8.审查公司不动产及动产交易及出租情况;

9.配合管理人对职工债权、税务债权、普通债权等债权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10.就债权人、法院及管理人有关审计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出具书面答复。

11.为管理人债权审核、诉讼仲裁工作提供专业的财务支持依据及相关咨询建议。

12.启动审计工作之日至本案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期间保管公司所有财务资料,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13.对于公司整体财产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6月17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14.协助管理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注销事宜等涉税业务;

15.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1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评估机构

评估:对澳博尔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工作成果满足清算工作需要,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资产价值并于2024年6月17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并出具专项报告;

4.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管理人或法院认为需要的其它评估内容。

三、报名条件

1.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2.需选入最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贵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的专业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定从业资质;

3.法院受理债务人强制清算前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中介服务,报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4.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5.报名机构在近三年内具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选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的机构资质证书,以及负责本项目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除或清算工作经验);

4.承诺书或声明书(①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承诺;②工作中所接触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承诺;③机构及人员与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企业无利害关系承诺;④机构及人员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也未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的声明;⑤独立开展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求,;⑥保证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标准、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报告与债务人实际情况相符;⑦不存在依法不应承担债务人审计、评估机构的其他情形的声明);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

6.审计、评估机构报价实行包干价格,在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7.上述材料一式贰份,编制成册加盖公章(须盖骑缝章)并密封。

五、选聘方式

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被聘请中介机构,综合评分第二者确定为备选被聘请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递交方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交到下列通讯地址,邮寄递交确保5月27日日下午17:00前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12号富力中心A7栋30层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申律师13312268923,何律师 17885054169。

七、特别说明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该费用包括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审计费/评估费、食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一切费用;

2.费用的支付:本次审计、评估管理人不支付任何预付款,审计、评估费用将在人民法院裁定分配方案且具备支付能力后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参选机构自愿承担无法收取报酬的风险;

3.本项目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2024年5月23日

贵州澳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