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轨道分公司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附属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3标辅助材料询价(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gs-nbdt08-xjcg-2024-09-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进啸188587577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局轨道分公司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附属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3标辅助材料询价(一次)

上海局轨道分公司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附属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3标辅助材料询价(一次)
询价书名称 上海局轨道分公司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附属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3标辅助材料询价(一次)
询价书编号 GDGS-NBDT08-XJCG-2024-09-10-01
联系人 章进啸
联系电话 18858757730
电子信箱
采购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联系人 卢希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18702110610
其他说明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辅助材料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采购数量 1
计量单位
交货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寅西路99号
交货日期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5 15:23:31
标的类型 物资
收货人 李海平
收货电话 18724503642
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到指定位置
对供应商要求
保证金金额 1800
缴费账号 30200029012280
开户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双方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甲方于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结合业主进度款批复向乙方支付不高于70%,经业主、监理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签订《封账协议》且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到账后支付至结算价款不高于85%,甲方承包的整体工程竣工并经审计完成后且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到账后支付至结算价款不高于95%。剩余价款的5%。在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约定的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
要求资质名称 营业执照
要求资质说明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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