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管理五区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油管理五区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已由胜利油田分公司以胜油公司发计字【20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采油管理五区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采油管理五区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
2.2建设地点: 商河县贾庄镇 。
2.3建设规模:1、井场:安装油井参数采集系统263套、井场视频监控系统248套,更新油井工频控制柜102台、计量标定装置1套、自行走折臂式升降台1套。2、站场:完善31座计量站、11座配水间、5座注水站的现场生产参数采集和视频监控系统,14座配水间的数据上传系统等。3、管控平台:新建生产管控平台1座、配套服务器、存储器、交换机、监控终端等。4、通信网络:新建45米高通信铁塔2座,敷设光缆14千米,安装无线网桥基站20台、无线网桥281台、无线点对点网桥2台,配套电力、自控系统等。
2.4招标金额: 584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 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1、井场:安装油井参数采集系统263套、井场视频监控系统248套,更新油井工频控制柜102台、计量标定装置1套、自行走折臂式升降台1套。2、站场:完善31座计量站、11座配水间、5座注水站的现场生产参数采集和视频监控系统,14座配水间的数据上传系统等。3、管控平台:新建生产管控平台1座、配套服务器、存储器、交换机、监控终端等。4、通信网络:新建45米高通信铁塔2座,敷设光缆14千米,安装无线网桥基站20台、无线网桥281台、无线点对点网桥2台,配套电力、自控系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3)(4)(5)条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为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和工期,联合体牵头方由持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资质方担任;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1)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2)持有有效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1)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持有有效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301室。
(3)投标人必须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和第4.3款第(1)至(3)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人/牵头人为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投标人/牵头人非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7年8月 31 日 08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8月 31 日 08 时 3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
地 址: 德州市临邑县 ;
邮 编: 251507 ;
联系人: 闫秀芳 ;
电话: 8861501 ;
电子邮箱: yanxiufang338.slyt @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楼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王智超 ;
电话: 0546-8798223 ;
电子邮箱: sljlzbdl@163.com 。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0546-8552372)。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油田基建处网站(http://jjc.slof.com)上发布。
13. 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