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友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俊0515-82307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3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射阳县志愿者活动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志愿者活动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原射阳日报社(射阳县双拥南路8号)。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周期)

(1)开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的开工时间起算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建筑物竣工验收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使用功能需求。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具体为。

1、射阳县志愿者活动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原有建筑物装饰拆除、局部建筑改造、一楼展厅布置、内装饰、给排水、电气、空调、金属门窗、办公家具、外墙铝板、LED大屏预留、综合布线等方案和施工图专项设计,不含LED大屏、标识标牌。详见设计任务书。

2、射阳县志愿者活动中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局部建筑物改造、一楼展厅布置、内装饰(含家具)、水、电、空调、外立面铝板石材幕墙及雨棚改造,LED大屏预留综合布线,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施工项目,不含LED大屏、标识标牌。详见设计任务书。

3、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独立法人资格。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中的资质条件之一且具备2中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和义务。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3)联合体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任一成员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4、设计单位或装修装饰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三)投标人拟派1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吊销、注销和破产状态。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其它: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或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本工程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机构中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需求及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投标人近一年内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5时00分00秒。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五、付款方式

1、当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后,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审计付至审计价的8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留足3%质量保证金后,结清余款;

注:(1)本项目设计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按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支付;

(2)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一)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招标范围、设计要求、现场建筑改造要求、工期要求、工艺要求、工作界面、道路装卸限制,现场水源、电源情况,同时根据招标人对总平面的布置,了解中标后临时设施布置,主动向招标人索取相关资料,并将上述因素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任何因误解施工现场情况导致的费用索赔招标人不予以接受。

注: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招标控制价等)。

(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各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从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

收款账户为: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开发区支行

账号:536558208403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5时00分00秒。(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发布媒体:射阳政务网

(二)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购买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时,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牵头方资质证书);③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767743323@qq.com)。

(4)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开发区支行,账号:536558208403。

十、 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8号

联系人:刘友华

电 话:1391461034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联系人:黄俊

电 话:0515-82307666


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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