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站旅客天桥增设出入口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实施威海站基本站台增设出入口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计技装函〔2024〕32号)、《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威海站旅客天桥增设出入口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的函》(综合指函〔2024〕23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出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威海站旅客天桥增设出入口工程:
2.1.1建设项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
2.1.2 建设项目规模:威海站设有站台5座,车站到发线10条(含正线2条)。车站设500×12×1.25米基本站台一座,500×12×1.25米中间站台3座,500×9×1.25米侧式站台1座。威海站设跨线设施两处:旅客天桥、旅客地道。旅客天桥分别在各中间站台(二、三、四、五)站台布置双向出入口,设楼扶、电梯;旅客地道各站台均设置双向出入口。
本次改造拆除旅客天桥基本站台处南、北两侧围护墙体及新增出入口影响范围内的阳光板雨棚、站台雨棚站房侧悬挑;旅客天桥北侧新增钢结构出入口,楼梯宽度1.75m(净宽1.6m),新增一部扶梯;南侧新增一部电梯。受工程影响的站房侧阳光板雨棚拆除恢复、站台面拆除恢复。
2.2采购内容:共1个包件,具体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1代理商须满足条件:
(1)代理商须为设备生产商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代理商须具有不少于1份近五年内(自开标之日起计算)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对生产商的全部要求。
3.1.2生产商须满足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 级许可证及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 级及以上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并满足本次招标设备要求)。
(2)须具有有效的A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须具有5 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同类产品采购合同或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须具有近五年内(自开标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份铁路、地铁、机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其中至少有1份业绩须同时包含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且一一对应;同时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由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安全运行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5)垂直电梯: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和CAL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自动扶梯: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和CAL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的提升高度须满足本次招标自动扶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
(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其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所投设备须为同一品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生产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4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济南局集团公司企业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8月22日08:00至2024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王女士:0531-82424301。
4.2 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例:GCWZ-070,0*B),因各银行情况不同,为保证信息传递成功,备注、用途、附言、摘要等处均要注明)。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须为正式银行电子回单或纸质回单扫描件,企业内部缴款凭证无效)按系统要求提交,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操作手册可在帮助中心获取。
4.3 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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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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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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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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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前往电子发票接收邮箱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09:0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电子第一评标室(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0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济南市车站街3-2号
邮 编:2500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06417410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250001
联 系 人:王女士;马女士
电 话:0531-82424120;0531-82428340
电子邮件:jtzb_zb3@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采购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交货状态 |
备注 |
01B |
电梯 |
|||||||
1 |
垂直电梯 |
H=8.0m,1600kg,1m/s |
台 |
1 |
工地 |
2024年10月 |
完好 |
/ |
2 |
自动扶梯 |
H=8.0m, 27.3°,0.5m/s |
台 |
1 |
工地 |
2024年10月 |
完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