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窗户)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2.16.1-交-窗(滨州)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A3区窗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建设单位为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13.47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窗户17541.68m2。
2.3本次招标产品价款包括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检测费、资料费、验收合格费、竣工验收费用、包含13%税金。
2.4甲方指定送货及安装地点为滨州 市 滨城 区(市、区)长江三路以南、新立河东路以东、阳光西路以西 。
2.5特别说明:
2.5.1.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5.2.窗户涉及到的原材必须符合业主的要求及品牌的限定,三元乙丙胶条选用“河北国昌”;内檐中性防水密封胶选用“杭州之江、白云、硅宝”,外檐中性硅酮密封胶选用“杭州之江、白云、硅宝”,发泡剂选用“ 凡惠牌 ”型材选用海螺、卓越、凤美等型材,玻璃选用金晶、台玻。
2.5.3 报价限价不得高于582元/m2。
2.6结算支付方式
2.6.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乙方将窗框整楼安装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30%,整楼玻璃安装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80%,整楼验收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6.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者12个月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3.1.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4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3月15日15:00 至2022年3月23日15: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3月23日15: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4月1 日15:00时后。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 月1日15:00时止,2022年4 月1日15:00时后陆续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2年4月1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窗户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二分部
开户银行:滨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则支行
账号:2710046884205000010491
电子邮件:474654826@qq.com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1228814985@qq.com(蔡泽宏,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10-82818121(公司)
项目联系人:雷少博 联系电话:15569893441(项目)
电子邮箱:474654826@qq.com(雷少博,投标保证金邮箱)
特别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账号。
付款前请提前确定报名参与成功,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电子邮箱!!!
附件:招标物资划分
物资名称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窗户 | 1 | 窗户 | 铝合金 | m2 | 17541.68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2022年3月至本工程结束 |
合计 | 17542.68 | ||||||||
1.技术要求: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相关规范要求。 | |||||||||
2.验收:按甲方现场验收数量为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不合格做清场处理,乙方负责全部清场费用同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乙方将窗框整楼安装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30%,整楼玻璃安装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80%,整楼验收完毕后办理结算,付款付至完成合同数量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者12个月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EndFragment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阳光城A区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长江三路与渤海十四路交汇处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1228814985@qq.com(蔡泽宏,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10-82818121(公司)
项目联系人:雷少博 联系电话:15569893441(项目)
电子邮箱:474654826@qq.com(雷少博,投标保证金邮箱)
特别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账号。
付款前请提前确定报名参与成功,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