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项目询比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0000850-xj-2024-04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玟举151315507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11-14 09:51:37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50000850-XJ-2024-0498

采购单位: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5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5 2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15 17: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11-15 21: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50000850-XJ-2024-0498)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 1.000 EA 按照框架协议付款 金隅科实

收货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   2025年批次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项目提供科技服务。

2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工作进程。

2.2 甲方应安排专人全面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资料清单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2.4 甲方的住所、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影响申报进度。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就委托事项提出的相关咨询。

3.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信息资料的收集,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并给予必要的梳理及装订。

3.3 乙方应协助甲方向项目主管机构提交申请文件。

3.4 委托期间内,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项目未达到认定要求的,乙方可为甲方再提供一次服务,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4.1的约定支付。

3.5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后,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合理期限内为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服务费用

4.1 委托事项的项目认定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若政府补助金一次性付清,自政府补助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政府补助金额度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若政府补助金为分期拨付的,则后续阶段服务费用也相应分期支付,即在每一期政府补助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该部分政府补助金额度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本合同所列服务费含税,税率为6%。

序号

服务事项

数量(件)

单价(元/件)

总金额(元)

付款(元)

备注

1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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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款+尾款

第一阶段:
0.00
第二阶段:
**%

4.2 本合同所指的政府补助金包括但不限于区级、市级、省级(直辖市级)和国家级政府机构提供的各类补助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配套补助资金。双方同意,无论在合同签订时是否预见到,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上述补助金均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依据实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金额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服务费用。

4.3 付款方式可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开票方式为专票。双方协同发生业务变更时,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相应处理发票问题。

4.4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启动受托事项的处理工作。

联系人

刘玟举 / 1513155078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58665

监督举报邮箱:jyksd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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