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文忠13919166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二、地址: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
三、项目名称:消防维保 
四、预算资金:8万元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投标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及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复印件;具有消防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竞标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竞标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方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投标方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投标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投标方须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投标方逐月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投标方逐年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凭证。
(七)投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八)提供小微企业申明函,后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六、投标人须知: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印章密封。于开标之日来我院参加招标。
七、服务期限: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八、服务内容:
消统维保项目
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1
消火栓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年服务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消防视频监控系统年服务
3
自动报警系统
3
喷淋压力监测系统年服务
4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
消火栓压力监测系统年服务
5
通风防排烟系统
5
高位水箱水位监测系统年服务
6
气体灭火系统
6
消防水池水位监测系统年服务
7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8
应急广播系统


9
消防电话系统



 
3.维保要求:
(1) 维保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 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维保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经招标方相关负责人确认。
(3) 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 对排查出的消防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交招标方。
(5) 每月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2次全面检查测试并按消防部门要求填写相关记录交招标方,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6) 维保单位每月出具一份完整的合格检测报告,该报告须能得到各级消防主管部门及招标方的认可;每月对消防安全进行至少一次评估,同时出具评估报告。
(7) 维保单位对我院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服务。当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抢修通知后,应立即派员到达现场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维保方应增加技术力量在24小时内修复,外送修理项目7日内完成修复,期间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同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8) 在维保期间因维保单位工作疏忽、怠慢被主管部门处罚,所有后果由维保单位承担。
(9) 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如喷淋头、消火栓、阀门、烟感、温感等),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招标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10) 对招标方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11) 协助我院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的同时对我院消防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12) 若维保期间发生设备故障需更换部件时,须报招标方,由招标方负责采购。维保单位负责更换,所产生的用工及其他费用一律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
(13) 因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需要配合院方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台帐资料。
(14) 投标方承担维修保养施工安全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若发生事故(包括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等)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15) 配合消防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对消防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
(16) 做好其他消防维保应该履行的责任。
九、招标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2:30
开标地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25楼多媒体会议室
十一、报价响应文件报送
截止时间:2023月7日9下午17:00(北京时间)
十二、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24楼会议室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
联系人:卢文忠              电话:139191660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文忠           电话:1391916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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