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江汉本部永磁电动机及配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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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24年江汉本部永磁电动机及配件框架协议(WZ20230814-2901-1062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磁电动机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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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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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机皮带轮\TYJX280S-22kW 0.38kV A型Φ140-169mm | 100.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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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机皮带轮\TYJX280S-22kW 0.38kV A型Φ170-200mm | 100.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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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动机皮带轮\TYJX280S-22kW 0.38kV A型Φ311-350mm | 100.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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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动机皮带轮\TYJX280S-22kW 0.38kV A型Φ351-390mm | 80.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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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动机皮带轮\TYJX280S-22kW 0.38kV D型Φ231-260mm | 60.00 | 件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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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永磁电动机\TYC225S-12-7.5kW 380V IP55 F B350Hz | 50.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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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永磁电动机\TYC280M1-16-22kW 1140V IP55 F B350Hz | 60.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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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永磁电动机\TYC280M1-16-22kW 380V IP55 F B350Hz | 30.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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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磁电动机\TYC280M-12-37kW 114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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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永磁电动机\TYC280M-12-37kW 38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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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16-30kW 1140V IP55 F B350Hz | 15.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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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16-30kW 380V IP55 F B350Hz | 16.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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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16-37kW 114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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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16-37kW 38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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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8-55kW 114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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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永磁电动机\TYC280M2-8-55kW 38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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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永磁电动机\TYC280M-8-45kW 1140V IP55 F B350Hz | 5.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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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永磁电动机\TYC280M-8-45kW 380V IP55 F B350Hz | 35.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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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永磁电动机\TYC280S-16-18.5kW 114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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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永磁电动机\TYC280S-8-37kW 114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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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永磁电动机\TYC280S-8-37kW 38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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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永磁电动机\TYC315S-12-45 1140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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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永磁电动机\TYC315S-12-45kW 380V IP55 F B350Hz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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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 3.1.7 投标人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取得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备案,并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站备案号的有效性查询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com.cn/index.htm)。 3.1.8 投标人须提供 GB30253-201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品种须涵盖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等级 1 级,认证范围须包含 6级、8 级、12 级、16 级永磁电动机,并提供发证机构的网站截图(http://www.cnca.gov.cn)。 3.1.9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往前推算,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永磁电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或对应发票扫描件,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以下四项每项不少于 1 份,且累计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主要原材料要求:①钕铁硼永磁体性能参数不低于GB/T 13560 标准中字符牌号NdFeB300/159(N38SH)②永磁电机的铁芯材料应采用高导磁、低损耗的优质冷轧硅钢片,不得低于50W470 的硅钢片。③永磁电机的定子绕组用漆包铜线性能参数不低于GB/T 6109.18、JB/T10930要求。④壳体应采用不低于HT200灰铸铁。 3.1.10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往前推算)第三方权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永磁电动机质量检验报告,报告须包含耐电压试验、噪声的测定、空载试验、效率、功率因数,且判定结果为符合或合格,报告须带有 CMA 或 CNAS 或 ILAC-MARS 标志。 3.1.11 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涵盖标的物或电动机的生产。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 8:00时至2023年8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23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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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武汉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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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 | 地 址: |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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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00000 | 邮 编: | 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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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平 | 联 系 人: | 金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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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28-6508221 | 电 话: | 13429836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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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450429698@qq.com | 电子邮件: | wzjinyue@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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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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