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防高坠安全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物资框架非招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供电公司 2024 年防高坠安全工器具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物资框架非招采 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30-2421NM010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详见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详见附件,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详见附件,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1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 1202 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白鑫
电 话: 18647120015
电子邮件: yewu3@zhjn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六、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
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
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4.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
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
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
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
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
实,发生5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
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
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事项
1.双方可以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需双方盖章即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
甲方联系人:陈学棉
单位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盐仓村委旁(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
联系电话:13534866838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27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30-06-26
-第3页-
乙方(盖章):广州超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银 行 账 号:800227383409019
乙方联系人: 谭石苟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马头岗大街2号302房
联系电话:13802848635
合同签订日期: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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