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开招字[2023]第1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培君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羚132179792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赣州经开区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等四条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3]第18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开区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等四条道路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石子坑路(飞翔大道-何屋路)、蓉江七路(飞大道-朝阳路)、飞翔大道(客家大道西延-滨江大道)四条道路工程的设计全过程服务。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1、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长约584米,宽18米,总投资约2610万元;
2、石子坑路(飞翔大道-何屋路):长约252米,宽18米,总投资约1000万元;
3、蓉江七路(飞大道-朝阳路):长约425米,宽60米,总投资约4230万元;
4、飞翔大道(客家大道西延-滨江大道):长约593米,宽55米,总投资约8000万元;
本项目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现状测量、现状调研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项目总投资约15840万元,本招标项目设计费投资额约120万元(暂估,最终以实际为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设计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设计方案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何屋路(橘园路-蓉江七路)、石子坑路(飞翔大道-何屋路)、蓉江七路(飞大道-朝阳路)、飞翔大道(客家大道西延-滨江大道)四条道路工程的设计全过程设计(含现状调查与测量、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或分公司正式职工)必须参加开标会,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以上为原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活动,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道路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以上为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拟派本设计项目给排水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拟派本设计项目电气分项负责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以上为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省外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8)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列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10)《投标资格送审表》。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赣州市城乡建设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公布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09 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赣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它说明事项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招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培君
联  系 人:袁小燕
联系电话:0797-83791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羚
联  系  人:邱文凯
联系电话:1321797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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