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将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工作交付中标人,对文书档案约1000卷、国土业务类档案约2356卷、不动产登记一手房档案约5万卷进行规范整理、信息著录、数字化扫描、挂接及提供全套档案用品耗材;对规划业务类约1032卷、不动产登记二手房档案约2万卷进行规范整理、信息著录及提供全套档案用品耗材;建成资料齐全的档案数据库,导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自然资源一站式管理信息平台档案系统,保障我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提升自然资源与规划业务管理水平,为我区自然资源信息共享提供依据,为群众和项目单位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档案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清理鉴定、档案接收、档案搬迁运输、分类、排序、编制页码、信息著录、打印、质检、装订、装盒、档案入库上架、档案移交验收等流程。
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接收、档案搬迁运输、整理核对、错误修正、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重命名、图像转换及数据打包、信息著录、打印、质检(实体、图像、信息质检)、数据上传、数据接收、数据挂接、数据迁移、卷内目录更换、档案装订、档案装盒、档案上架入库、档案移交验收等流程。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本项目提供2年免费售后服务,成果维护期自采购人在成果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维护费用计入总价。
2、维护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成果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应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办法、措施或预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故障。
4、所有成果维护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成果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实施监理服务,监理公司对采购人负责,监理人员对档案扫描内容质量抽检并出具质检结果,项目结束后对整个项目出具书面质检报告,确保数字化扫描质量合格。
1、阶段性验收
1.1监理公司对中标单位数据进行分批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中标单位提交验收的数据不合格的,发回中标人自检,直至合格。
1.2监理公司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单位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监理公司验收。
1.3数据验收合格后,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采购人数据库迁移。档案扫描文件应提供PDF/JPG格式文件。
2、总验收
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总验收。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2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组织验收小组,对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技术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书》。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1.2 付款方式:
1.2.1合同签订后1个月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
1.2.2完成合同总数的5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1.2.3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清剩余款项。
1.3本项目最终结算采用中标单价*总数量的方式核算。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办公设备(电脑等硬件)、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疫情防控措施及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中标人须保证自身的财产、人身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及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可在保证完成任务量的情况下适度调配人员。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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