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助推高质量发展,雨花经开区拟引入第三方专业环保公司,持续开展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工作。
二、相关标准:
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现行的相关技术、安全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政策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1.政策咨询。针对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结合园区实际,进行政策收集并及时向园区管理部门提出制定和修改园区相关政策方案的建议,对园区需要落实的要求,提供实施意见建议。
2.入园项目咨询。根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及雨花经开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结合园区产业定位及相关要求,协助园区管理部门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对拟新(改)扩建项目相符性及敏感程度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3.环评及排污许可咨询。协助园区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审核。协助园区做好企业的排污许可申领、变更及注销工作,并协助园区做好证后管理工作,包括执行报告(季报、年报)、自行监测等的催报及审核。
4.其它技术咨询。协助园区管理部门在企业监管、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二)环保巡查服务
1.圭塘河巡查。对雨花经开区辖区比亚迪厂区内圭塘河段每周进行两次巡检,辖区比亚迪厂区外圭塘河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包括雨水口、排污口是否存在异常、河流水体视觉感受有无异常、河面是否有垃圾倾倒及废弃物等,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溯源并报告结果。
2.建设工地巡查。对建设工地每周进行两次巡查,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及使用情况、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情况等,制定动态管理台账。
3.企业巡查。对工业企业按计划进行巡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每月至少一次,简化管理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其它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包括环保手续是否完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等,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三)建立健全园区环保档案
1.“一园一档”完善。按照湘环函〔2020〕39号,对“一园一档”进行完善及更新。
2.“一企一档”完善。完善并动态更新园区企业环保基础资料,包括环保手续办理、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主副产品、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工艺、三废排放、固废处置等,并协助上传园区环境监管平台。
(四)环境监测服务
1.重点企业监测。针对园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的三废排放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实施年度督查监测,一年四次。对园区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实施长期有效的监控,收集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的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监督监测数据进行有效分析。
2.非重点企业监测。针对园区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制定监测方案,实施年度督查监测,一年两次。其它在产非重点企业及每年的新建企业,根据园区管理需要实施污染源年度督查监测。
3.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考核要求,结合园区规划环评监测计划,开展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声环境等环境质量检测。
4.环境应急监测。1)协助园区及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对于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即时响应,环保管家应急组协同专家即刻前往现场评估事态,提供专业意见,开展应急监测,制定处置方案。2)协助园区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列出园区所有环境风险隐患点清单,提供环境信访投诉处理需出具的监测数据,协助督促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全年不发生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五)环境宣教服务
1、主题日宣传。开展一年两次的大型园区企业宣传,宣传内容包括不限于“六·五环境日”相关主题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三废排放标准规范、固体废物及危废暂存处置规范、环保设备的维护管理、环保违法成本违法案例培训、VOCs治理专题培训等;要求每次培训、宣传均配备不低于1名省级环保专家参加。
2、日常环保宣传。根据国家新发布实施的法规、政策及标准,及时对其进行解读,并结合日常环保工作及时向园区及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六)协助园区环保工作年度考核
协助园区开展环保年度考核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园区年度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环保信用评价报告,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考核资料,并通过省市环保主管部门的评审。
(七)其它服务
协助园区制定大气、水、固废等污染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协助园区及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环境风险源分析、指导应急演练等服务;协助园区应对各级环保督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组建专家团队。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组建包含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等专家团队,团队人员均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或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2、驻场办公。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派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人到园区管委会驻场办公。
3、工作标准。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开展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现行的相关技术、安全标准。
4、强化协商。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汇总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见的难题。
5、严格纪律。中标单位开展企业检查、调查等服务内容时,应主动标明身份及工作目的,廉洁守法。
6、严守秘密。中标单位应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对象: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5、付款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项目服务6个月满,并形成阶段性成果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服务费用的50%,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款项。
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10.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略),最终稿在协商后确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