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丰南区主要道路城市微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4314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董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海娜0315-8699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丰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丰南区主要道路城市微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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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431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丰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丰南区主要道路城市微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丰南区主要道路城市微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以关于丰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的批复、丰审批投审字【202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更新改造3条重点道路,打造“一横两纵”迎宾大道,其中文化大街(唐胥路至铁东路),长度2.6公里;唐丰南路(荣华桥至南湖大道),长度3.6公里;站前南路(滨河北大街至国丰大街),长度2.3公里。具体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违章违规广告牌匾改造,建筑及景观照明改造,电力增容改造等。 2.1.2 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 2.1.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4 计划工期:90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8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另行约定)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③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2019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城市夜景亮化工程(不含单一功能性照明或室内照明)业绩;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未被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具备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是指近三年(2019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城市夜景亮化工程(不含单一功能性照明或室内照明)业绩;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1 09:00至2023-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为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138 3232 6174;CFCA:400-880-98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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