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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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项目编号: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1024-000006-9
招标人: 静宁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48.000000
采购内容: 建设检查检验交换统一调度服务应用系统,提供检查检验实时数据采集服务、挂号实时采集服务、检查检验互认数据预存储服务、检查检验互认服务、检查检验报告调阅服务、影像阅片服务,实现医院检验、放射影像专业、超声影像专业等数据互认共享;提供服务所需的计算及存储资源;同时完成与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甘肃省医学影像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甘肃省内各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高速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26030412001 48.00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系统建设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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