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飞阳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春红17700257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时间:2022-11-17 16:00:00 来源:永州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17 16:00:00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地区【2021】1号文 永发改地区【2021】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具体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曲河街道;

2.3 项目基本情况: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态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流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梯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支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在开工前最终确认,请投标人自行控制风险。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施工工期合计90?天( 日历日) ;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设计、施工的要求。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1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9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8338767

8. 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8.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8 特别解释此招标文件中涉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名称的均改正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9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15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 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招标人: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进贤路商贸街

邮 编:

425000

邮 编:

425000

联系人:

曾飞阳

联系人:

李春红

电 话:

1777461901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1770025727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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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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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3501300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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