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产能提升项目安全“三同时”编制项目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产能提升项目安全“三同时”
编制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1.1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
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全自动小包装线2条,全自动大包装线1条,全自动装车系统1台套,包括自动拆垛机器人2台、自动装车机器人1台、码垛机器人2台,包装设备若干,皮带输送系统1套。产品工艺流程:成品盐经过全自动包装机进行不同规格的分装入库,产品经过全自动拆垛设备完成拆垛后经皮带输送系统进入装车机,装车机器人按照设定的参数由多个工位机械手进行自动装车。
1.2产能提升项目
产能提升项目主要含瑞士福莱姆离心机设备(型号P-100/2)1台;包装设备4套,其中装袋机2台,包装机2台。
1.3项目建设地点
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区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评价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导则、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针对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必须妥善修改报告,直至取得相应政府备案文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评价公司证件及具体要求
2.1投标人须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轻工行业安全设施设计资质。
2.3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4投标人有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5公司注册时间满足三年及以上,近2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三、评估执行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3《安全评价通则》;
3.4《安全预评价导则》;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6《山东省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45号;
3.7安全评价的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办法等仅是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办法。)
四、其他要求
4.1提供报告最终版本2套并提供一份电子版。
4.2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三同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等工作。
4.3合同费用含:现场勘查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税金及其它一切费用。
4.4投标方式及时间:报专用邮箱:13455803646@163.com或现场递送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8:00。报价文件含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文件、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
4.5联系方式:刘部长13455803646
2024年2月26日
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产能提升项目安全“三同时”
编制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1.1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
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全自动小包装线2条,全自动大包装线1条,全自动装车系统1台套,包括自动拆垛机器人2台、自动装车机器人1台、码垛机器人2台,包装设备若干,皮带输送系统1套。产品工艺流程:成品盐经过全自动包装机进行不同规格的分装入库,产品经过全自动拆垛设备完成拆垛后经皮带输送系统进入装车机,装车机器人按照设定的参数由多个工位机械手进行自动装车。
1.2产能提升项目
产能提升项目主要含瑞士福莱姆离心机设备(型号P-100/2)1台;包装设备4套,其中装袋机2台,包装机2台。
1.3项目建设地点
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区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评价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导则、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针对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必须妥善修改报告,直至取得相应政府备案文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评价公司证件及具体要求
2.1投标人须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轻工行业安全设施设计资质。
2.3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4投标人有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5公司注册时间满足三年及以上,近2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三、评估执行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3《安全评价通则》;
3.4《安全预评价导则》;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6《山东省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45号;
3.7安全评价的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办法等仅是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办法。)
四、其他要求
4.1提供报告最终版本2套并提供一份电子版。
4.2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三同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等工作。
4.3合同费用含:现场勘查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税金及其它一切费用。
4.4投标方式及时间:报专用邮箱:13455803646@163.com或现场递送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8:00。报价文件含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文件、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
4.5联系方式:刘部长13455803646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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