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VOCs和NOx总量滚动更新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市VOCs和NOx总量滚动更新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VOCs和NOx总量滚动更新项目(2023年) 合同金额(元):189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四条(一)技术服务期限中的“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将(二)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中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受2024年财政下达资金调整等影响,项目合同尾款减少。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长服务时间、变更尾款支付金额,服务内容保持不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