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医大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大连医大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3-10-26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大连医大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0112 | 工程名称 | 大连医大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0112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医大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德泰养护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丁楠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81990008 | -6.000000% | 2023年10月31日开工至2023年12月15日竣工,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81.2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德泰养护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丁楠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丁楠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维广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2019]151900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181990008]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1628300855]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81990008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3年10月31日开工至2023年12月15日竣工,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81.2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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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德泰养护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德泰养护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3%;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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