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
专项报告方案编制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SGH-202212-04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 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肃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专项报告方案编制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编制单位。
1、招标概况
1.1 招标内容: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地下水资源量及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进行评价,并编制《肃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明花乡)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和《肃南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其中:《肃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明花乡)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主要为调查明花乡地下水埋藏分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富水性分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地下水资源量调查,客观真实地评价明花乡地下水资源量及其允许开采量,提出科学合理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意见;《肃南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价报告》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超采区面积与分布、超采量、地下水水位动态、地下水开采引发的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等,对已经批复的超采区进行复核,分析其变化趋势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以来超采区中期治理效果等。
1.2 招标编号:GSGH-202211-03
1.3 招标控制价:72.00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4 服务期:3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2020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响应性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2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参与本项目投标。
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拟投入人员证明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须将以上文件中的要求的所有资料每一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传阳光采购系统平台。阳光采购结束后,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中“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每一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用A4规格纸按照附件1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中标单位一份)递交至招标人。
4、阳光采购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阳光采购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2年12月15日12:00—2022年12月17日17:00 。
4.2阳光采购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心
地 址:肃南县红湾寺镇明花路117号
联 系 人:薛延荣
联系电话:15293631534
代理机构:甘肃广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州区甘泉东街352号中和园3号商业楼1楼122室
联 系 人:李雪娇
联系电话:18009366224